標題:
手機內地上網6分鐘!婦收萬八元賬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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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替更王
時間:
2015-9-19 09:48
標題:
手機內地上網6分鐘!婦收萬八元賬單?
【本報訊】市民外遊須慎防震撼賬單!《蘋果》於過去一個月不斷收到市民對手機漫遊數據收費的投訴,當中4宗個案分別涉2,700至18,000元不等。有女事主在內地接駁酒店Wi-Fi,即先後收到3個短訊,指其手機使用漫遊數據上網,費用高達18,000多元,奇怪的是其中近9,000元是在「數據服務已被暫停」的情況下續收,事主指漫遊數據天價收費不公平。有立法會議員倡仿效歐盟監管漫遊數據費上限,以保障消費者。
記者:彭碧珊 陳達浩
今年1月13日,女苦主因公幹抵達觀瀾湖酒店,在近正午12時她把手機駁上酒店房間的免費Wi-Fi,然後用WhatsApp及查看電郵。
她憶述在11時52分收到提醒短訊,指「截至11時52分,數據漫遊費已達499元」,她稱指當時大意沒上心,因她深信自己只接駁了Wi-Fi,也從沒想到原來自己正使用昂貴的漫遊數據。
事主稱數據暫停仍計錢
結果至12時18分.她收到萬元警告短訊,短訊指她「截至11時54分,數據漫遊用量為9,800元……因此你的數據服務已暫停」她震驚之餘,見到短訊聲稱數據已停止,原以為已經止血,豈料數分鐘後另一短訊卻傳來,稱「截至11時57分……你的數據漫遊量費用已達18,050元」換言之,在漫遊數據宣佈已停止的3分鐘後,電訊商仍再多收她的8,250元漫遊數據費。
事主不滿兩個遲來的收費警告短訊(遲了逾20分鐘才發給她),害她孭上一萬八千元的債:「我好驚訝……就算我真係用過漫遊數據,都冇理由6分鐘就收18,000蚊(約125Mb數據)!」她不服收費回港後多番投訴無果,她其後參加當局的調解服務,最後以折扣付款。但她對無辜損失始終意難平,卻苦於和解協定不能公開電訊商名稱。
收費標準高歐盟70倍
事主遭遇只是震撼賬單問題冰山一角,通訊局指去年漫遊數據投訴激增五成至232宗,本報統計發現本港4大電訊商的漫遊數據收費,一般高達每Mb數據120至140元,比有法例保障國民、限制漫遊收費不能高於每Mb數據1.7港元的歐盟,高出逾70倍。故港人若旅行時不小心以漫遊數據下載一幅4Mb圖片或100M高清影片,收費分別至少要480元及1.2萬元,金額驚人。
電腦保安專家賴灼東稱,電訊商海外漫遊上網日費計劃價錢既然可低至200元,沒理由向非日費計劃客戶收這麼貴的數據費,這是太昂貴及不合理。
立法會議員莫乃光認為,應考慮仿效歐盟為漫遊數據收費設上限,以保障消費者及減少出現震撼賬單。但通訊局回應指現無需要規定電訊商設立數據用量上限,因擔心這反會令用戶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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