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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載病人入院與小巴相撞 消防救護車長涉酒駕被捕 [打印本頁]

作者: lomobaby    時間: 2014-11-16 00:45     標題: 載病人入院與小巴相撞 消防救護車長涉酒駕被捕



消防處監督馬虎,「醉白車」載病人撞車,幸有驚無險,駕車救護員涉酒後駕駛被捕。1輛救護車11月15日運送1名「氣促」病人期間,駛至西區薄扶林道瑪麗醫院對開,失控撞向減速疑停車落客的專線小巴車尾,救護車「撞崩頭」,意外無人受傷。警方到場調查,替兩名司機進行酒精測試,竟揭發駕車救護員超標,將他拘捕。立法會議員感震驚,更強調事件令市民對救護服務失去信心。 被捕救護員姓吳(27歲),吳事發時當早更。下午1時許,吳駕駛救護車A565從香港仔鴨脷洲接載1名呼吸不適的「氣促」病人,前往瑪麗醫院治療時,救護車沿薄扶林道往中環方向行駛,前面有1輛由姓吳男子(68歲)駕駛的專線小巴,兩車駛至近瑪麗醫院對開時,小巴收油減速疑停下落客,惟吳收掣不及撞向專線小巴尾,救護車車頭撞凹,幸意外中無人受傷。 警方接報到場調查,替兩名司機「吹波波」,發現吳體內酒精濃度超標,懷疑有人在開車前曾經飲用酒精類飲品,遂以涉嫌酒後駕駛將吳拘捕,他暫時獲淮保釋候查。由於肇事救護車需拖走檢驗及維修,消防處需從摩星嶺救護站調派另1輛救護車A72往接載該名病人送院,病人送院後情況穩定,現時仍留院醫治。 消防處發言人表示,已即時停止吳的駕駛職務,惟他仍能進行其他救護工作,其主管會密切監察其表現,如發現他不能有效履行職務,將會立即被全面停職。另外,該處會按既定紀律程序進行調查和跟進,嚴肅處理此事件。 救護員會總幹事屈奇安稱,如救護車車長執勤時牽涉交通事故,一般需要重新培訓,並經過考核方能重新駕駛救護車。此外,消防處有明文規定,救護員在執勤期間不能飲用任何酒精類飲品,惟卻未有機制規範人員上班前是否可以飲酒,人員如出勤前有飲酒亦毋須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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