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大地震
唐山大地震是1976年7月28日發生在中國唐山的特大地震。1976年7月28日北京時間03時42分53.8秒,在中國河北省唐山、豐南一帶(東經118.2°,北緯39.6°)發生了強度是芮氏7.8級(注:7.8級為大陸官方報導之數字,實際上可能強於8級〈約8.2級〉)的強烈地震,震央烈度XI度,震源深度22公里,地震持續約15秒。有感範圍廣達14個省、市、自治區,其中北京市和天津市受到嚴重波及,地震破壞範圍超過3萬平方公里。造成24.2萬人死亡,16.4萬人重傷,倒塌民房530萬間,直接經濟損失54億元。
當日07時17分20秒和當日18時45分34.3秒,分別於河北省灤縣和天津漢沽發生兩次較強烈餘震,餘震的震級分別為芮氏6.2級和芮氏7.1級。兩次餘震很大程度上加重了唐山大地震造成的經濟損失,並使得很多掩埋在廢墟中等待救援的人被繼續倒塌的建築物奪去生命。
地震造成的大規模傷亡和損失主要歸結於地震發生的時間和突然性。唐山地震沒有小規模前震,而且發生於凌晨人們熟睡之時,使得絕大部分人毫無防備。
唐山被認為地處地震災害發生率相對較低的地區。很少建築擁有較高抗震級別,而且整個城市位於相對不穩定的沖積土之上。
1975年海城地震發生後,京、津、唐地區受到地震預報有關部門監視,並一直持續到唐山地震發生之前。中國政府最終沒有得到來自國家地震局方面提供的短期地震預報,以致唐山市最終對此地震沒有積極預防。
河北省青龍縣在全縣範圍內採取了預防措施,取得了令人矚目的防震減災效果。全縣無一人直接因地震喪生,僅一人因心臟病突發死亡。
地震摧毀了方圓6至8公里的地區。許多第一次地震的倖存者由於深陷廢墟之中喪生於15小時後的7.1級餘震。之後還有數次芮氏5.0至5.5級餘震。在地震央,唐山78%的工業建築、93%的居民建築、80%的水泵站以及14%的下水管道遭到毀壞或嚴重損壞。
地震波及唐山附近許多地區,秦皇島和天津遭受部分損失,在距震央140公里的北京,也有少量建築受損,當時身患重病的國家主席毛澤東已動彈不得,由警衛緊急移至安全區域。在如西安般遙遠的城市甚至都有震感。
唐山大地震事隔三年之後的1979年11月17日至22日召開的地震學會成立大會,才首次披露唐山大地震的具體死亡人數。官方提供的死亡數字為242,419,其它數據或數倍於此。是現代死亡人數第二的地震,僅次於2004年印度洋大地震。
因為唐山大地震而成為孤兒的人數有4204人,龐大的人數令災後重建更困難。另有16.4萬人重傷,7200個家庭全家在地震央死亡。
時值文化大革命,由於受到過於偏激的「自力更生」思想的影響,震後中國政府拒絕國際援助,四人幫之一的姚文元甚至說:「不能拿救災壓批鄧,唐山大地震才死幾十萬人有什麼了不起,批鄧是八億人的事。」1976年9月9日,在地震後的一個多月,毛澤東去世。同年10月6日四人幫正式垮臺。有很多人認為若中國政府願意接受外國援助,可以大大減低死亡人數。救災工作在震後立即進行,唐山市最終得以重建,現時的唐山市是工業重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