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曼聯球迷 at 2008-1-16 08:39:
兄弟,這個是法治社會,一切講法治,怎能言論自由高於一切,那些泛民主派議員不是常說法治嗎,对自己不利就可有另一說法,真教人佩服
法治是應該的,但現在很多很多很舊法例不是由你、我、大家討論而制定的啊,
是前人趁著眾人忙忙碌碌搵食而
瞞天過海制定出來的,
而通過法例的人也是穿西裝的古惑仔啊,或者咁啦,以後每條新法例都設立
期限,15 年後自動失效!咁會唔會公平 d 呀
,加埋每條新例都行試用期,
為期半年,讓市民感受和試用一下
,半年後再檢討,咁又會唔會公平 d 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