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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擬對詐騙犯祭鞭刑 最重罰24鞭「3下即皮開肉綻」

新加坡擬對詐騙犯祭鞭刑 最重罰24鞭「3下即皮開肉綻」



新加坡擬修訂刑法加強打擊電訊詐騙,根據10月14日公佈的《刑法修正草案》,日後凡涉及詐騙或相關罪行者,一旦被裁定罪成,除監禁及罰款外,最高可被判處24下鞭刑。

目前新加坡對詐騙罪的最高刑罰為10年監禁及罰款,惟不包括鞭刑。修法建議最早於今年3月內政部預算辯論期間提出,草案指出,詐騙主謀、詐騙集團成員或負責招募他人的共犯,將面臨強制6至24下鞭刑。此外,替詐騙集團洗黑錢、出售身份證資料或提供手提電話SIM卡者,最高可被判12下鞭刑;若未採取合理措施防止個人資料被用於詐騙,亦可能同樣面臨處罰。

根據新加坡法律,鞭刑適用於18至50歲成年男性,行刑官會以長1.2米、直徑約1.27厘米的藤鞭抽打犯人臀部。新加坡律師公會曾形容:「犯人在被罰三鞭後,臀部即皮開肉綻,多數人會在前三鞭後已力竭倒地,然後逐漸變得虛弱無力。」

新加坡警方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全國因詐騙損失金額超過4.5億新加坡元(約27億港元),雖較去年同期減少12.6%,但內政部指案件數量及金額仍「令人憂慮」,打擊詐騙仍是首要任務,修法旨在加重刑罰以起阻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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