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香港母女今年5月在澳門搭的士期間,拾獲他人遺失的手提電話後涉嫌據為己有,日前再度入境澳門時被捕。兩人涉嫌觸犯「在添附情況下或對拾得物、發現物之不正當據為己有」,案件轉交檢察院偵辦。
報稱已在港丟棄電話
被捕兩人分別是60多歲陳姓母親和40多歲葛姓女子,她們均報稱無業。案情指,澳門治安警5月28日接獲一名40歲內地女子報案稱,她乘搭的士到路氹城一間酒店後,發現遺留一部約值6,800澳門元的手提電話在車內,其後多番尋找不果,懷疑被人拾獲據為己有遂報警求助。
治安警員透過「天眼」閉路電視系統、的士車廂監察系統和事主提供的資料,鎖定兩名涉案女子。兩人上周三經港珠澳大橋入境澳門時被捕,調查後兩人均承認因貪心犯案,並聲稱電話已帶往香港及丟棄。治安警表示,兩人涉嫌觸犯《刑法典》第200條「在添附情況下或對拾得物、發現物之不正當據為己有」罪,案件轉交檢察院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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