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案」的被告,包括主腦吳智鴻和「屠龍隊長」黃振強等罪成被法院重判,原來他們只是這宗驚天恐襲案的台前角色,幕後的頭號黑手和「金主」,是綽號「大嚿」的非法「佔中」頭目劉偉德。劉出身大律師家庭,蟄伏多年伺機糾黨反撲,一手扶植非法「佔中」舊部吳智鴻團夥,出資拉攏招攬「港獨」及黑暴分子,再勾結外部勢力提供所謂「軍訓」,更出資買槍製彈,最後圖借吳智鴻和「屠龍小隊」之手製造殺警血案顛覆政權。他自己就「叫人衝、自己鬆」,在一眾「門生」落網後潛逃離港,後在新加坡涉嫌干犯詐騙案,於去年在當地保釋候查期間猝死,可不得不令人感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據了解,本案的偵破始於2019年修例風波黑暴肆虐期間,香港出現多個所謂「勇武小隊」,充當打砸燒及襲警「先鋒」,手法狠毒殘暴,加上當時已有槍彈出現,香港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刑事情報科和網絡安全及科技罪調查科,在線上線下蒐集線索。
當時,頗為高調及猖狂的「屠龍小隊」首先進入警方調查視線。警方發現有人密謀使用槍彈,因此鎖定嫌疑人進行跟蹤監視,並最先拘捕「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等人。由於「屠龍」太招搖,故首先成為警方追查的突破點。
「屠龍」太招搖 成警追查突破點
綜觀整個案情,自稱「屠龍」隊長的黃振強,是在修例風波初期結識吳智鴻,並因為「屠龍」在黑暴中有「名氣」才被拉入參與協助實施計劃,負責引誘警員進入連環炸彈陣。實際上,吳智鴻團夥才是最先提出用槍彈殺警的暴恐地下勢力。警方在後續的追捕調查中,花費大量人力順藤摸瓜,加上後來有案中被告提供線索,以致隱藏更深的幕後黑手漸漸浮出水面,即吳智鴻的背後老闆,此人就是劉偉德(英文名Edward),綽號「大嚿」(大塊頭)的男子。
本案的污點證人在庭審期間,多次爆出劉偉德是吳智鴻團夥的幕後發起人和「金主」。他雖曾在「勇武」聯席會議上露面,但一般均會通過吳智鴻傳達其「構思」並暗地推動「殺警計劃」。
劉偉德身世神秘,據悉在香港出生,是私生子,其母親是大律師,生父亦有法律背景。他年少時被送往英國讀中學,並在倫敦大學主修法律和金融,畢業後返港開公司,對外聲稱是生意人,但絕少提及自己的家庭背景。消息指,劉的大律師母親在修例風波前已經去世,劉偉德資助黑暴的資金,據信部份資金來自其亡母留給他的遺產。
英留學接受軍訓 參選區議員落敗
劉偉德在英國讀書時曾接受過野外培訓,包括戶外求生、軍事訓練、實地考察和社會教育等。2014年非法「佔中」期間,劉偉德因為「識打」而成為「防守」金鐘「佔領區」東面防線「勇武」組織「鐵馬組」的總指揮。吳智鴻當時是其手下頭目,「屠龍案」另一罪成被告彭軍壕也是「鐵馬組」成員。
劉偉德因為在非法「佔中」期間的「本土派」中小有名氣,遂於2015年挾「傘兵」之名,與非法「佔中」中「佔領區」物資站首領、網媒「PPPN international」創辦人之一的伍永德等人成立社區組織「西環飛躍動力」,參選中西區大學選區區議員。在參選落敗後,他於2017年宣稱退出政圈,之後一度銷聲匿跡。2018年,劉偉德被當作非法「佔中」的「勇武派」代表人物,成為英國導演杜浩綸(Matthew Torne)紀錄片《分域大道》中5名主角之一。
2019年8月,劉偉德現身接受海外反華媒體訪問,聲稱正「低調」向修例風波中的學生提供支援,包括網絡指導以及提供金錢資助,又聲言黑暴「示威者」「談不上是極端暴力,否則已經動用AK-47了」。他又形容「勇武」是「force」(力量),使用「勇武」力量有必要,更稱「本土派」「需要製造一種土壤來達成一個目標」。
2019年6月修例風波爆發,吳智鴻開始聯絡當年的「鐵馬組」成員,並透露劉偉德作為「金主」和統籌,發起一個新的無名組織,而彭軍壕、吳智鴻和黑暴「勇武」組織「蜘蛛隊」隊長「Jack」等是新組織成員。在元朗7·21暴動後,吳智鴻曾召集人馬進入元朗為黑衣人「復仇」,同行者包括劉偉德和阿Jack,警方後來發現阿Jack就是當年劉偉德拍檔選區議員的伍永德。
據黃振強此前在庭上供稱,2019年7月底8月初,他和吳智鴻、劉偉德在旺角「RED MR」卡拉OK初次見面。當時,吳智鴻一行人自稱是「2014年佔中佔旺中堅分子」,而「大嚿」劉偉德有充足資金資助他們進行任何「抗爭運動」,更透露正籌備引入「真槍實彈」及安排戰術訓練的計劃。
2019年9月,吳智鴻、黃振強、「蜘蛛隊」隊長阿Jack及「本土民主前線」的鍾雪瑩、槍手蘇緯軒到香港科技大學開「勇武派」會議。當時,吳智鴻提出應合作及主動出擊用軍火射殺警察。為提升各人的「戰鬥力」,劉偉德勾結台灣的「後援勢力」提供「軍訓」,出資安排「屠龍小隊」和吳智鴻團夥到台灣接受用刀用槍技能。其間,劉支付所有食宿開支,每人更獲6,000元津貼及2,000元機票津貼。
圖殺警東窗事發即潛逃海外
2019年12月8日中午,警方在灣仔拘捕黃振強等人後,阿Jack在Tg群組宣布行動腰斬。據了解,在警方偵破「12·8殺警計劃」後,劉偉德見東窗事發即潛逃海外,後來在新加坡涉嫌商業行騙而被當地警方拘捕,保釋期間不得離境。去年在案件開審前,劉因突發心臟病身亡,時年約39歲。
2020年10月,劉的「戰友」伍永德涉嫌與「屠龍案」有關而被警方國安處警員拘捕,其後獲准保釋候查。據了解,警方當時未有足夠證據起訴他。目前,伍永德下落不明。
「殺警計劃」中的槍手蘇緯軒。(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屠龍案」共有14名被告及被控至少9類控罪。在9名罪成被告中,除前日判刑的7人外,餘下兩人早前已經判刑,其中女被告鍾雪瑩承認「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被判囚7年4個月。她和「殺警計劃」中的槍手蘇緯軒是情侶,兩人曾在大埔翠屏花園同居及藏身,並將涉案手槍、AR-15長槍及大量彈藥收藏在床下。2019年12月16日,兩人被警方追捕,蘇緯軒更開槍拒捕,鍾雪瑩趁亂逃脫,其後在將軍澳落網。前日,蘇緯軒被判囚12年,而介紹兩人相識的陳玉龍亦被判囚9年。
曾為「青政」助理 鍾雪瑩涉「獨」多年
與女被告鍾雪瑩是一同犯案的情侶。(資料圖片)
職業為設計師的鍾雪瑩,是「港獨」組織「本土民主前線」成員,亦是前「青年新政」立法會議員梁頌恆和游蕙禎的助理。2016年,鍾雪瑩與游、梁及另兩名助理衝擊立法會會議室,於2018年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罪成,被判囚4星期。
2019年8月,警方突擊搜查「港獨」分子位於火炭喜利佳工業大廈樓上的一個武器庫時,發現已被取締的「香港民族黨」頭目陳浩天和鍾雪瑩在場,鍾、陳等人其後獲准保釋候查,但鍾當時已進入警方調查視線。
2019年8月,鍾雪瑩由本案被告陳玉龍介紹認識蘇緯軒,兩人成為情侶。當時,蘇緯軒已被通緝,因為與家人爭吵而遷至大埔翠屏花園,並叫來鍾雪瑩同居。4個月後,她和蘇緯軒在大埔街頭被警方追截,蘇緯軒拔槍向警員射擊,當場被制服,鍾則逃回藏身處執拾東西離開,潛逃近一年後落網。警方則在翠屏花園一單位檢獲一支AR-15長槍、6個共載有 211發彈藥的長槍彈匣,以及兩個共載有30發彈藥的手槍彈匣。
至於當年介紹兩人相識的陳玉龍,報稱任職維修技工,負責為蘇緯軒收取由美國訂購的槍械零件,於前日同樣被判監。
張國鈞:倘有人危害安全定秉公辦理
香港文匯報訊 特區政府律政司在「屠龍案」中首次引用《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控告案中各被告,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昨日被問及會否再引用該條例去檢控其他類似案件時表示:「其實並非我們想不想用,我們也不希望香港有人觸犯相關的條例,令我們要動用。我們不希望有人犯法,但如果有人犯法,危害香港公共秩序安全,當然我們一定會秉公辦理,將有關人士繩之以法。」
「屠龍案」涉及《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下的「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罪」、《侵害人身罪條例》下的「串謀謀殺罪」、《刑事罪行條例》下的「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火器及彈藥條例》下的「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等多項罪名。
特區政府前日在「屠龍案」宣判後發表聲明,指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分別訂明與「恐怖活動」和「危害國家安全的破壞活動」相關的罪行及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罪行,部份罪行的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將來若有類似案件再發生,特區政府會積極引用香港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等經完善的維護國家安全相關法律的罪行執法和檢控,將罪犯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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