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發生一宗停車糾紛,一名男子在屋苑地下停車場買了3個車位,停放了兒子的3輛玩具車。物業管理公司與保安員多次以停車場車位不足為由,聯繫男子要他將玩具車移走,供其他業主停車,遭男子拒絕。事後,物業管理公司與保安員竟將3輛玩具車打爛移走,但原來三輛玩具車是昂貴的限量版玩具車,事主要求全額賠償,向動手破壞玩具車的保安員求償共6萬元(人民幣,下同)。
據《青島晚報》報道,事業有成的趙先生在購樓時,考慮到未來家庭購車出行的可能需求,在買下住宅單位時,同時一口氣買進了3個相鄰的停車位。然而隨著該屋苑居民的增多,他的停車位時常遭到他人非法佔用,趙先生靈機一動,決定將兒子珍藏的3輛昂貴限量玩具車停放在車位上,確保自己的車位不被侵佔。
網民留言。
趙先生的舉動,在社區住戶間引起討論,許多業主向物業管理處抗議,認為趙先生的做法不僅自私,而且是一種資源浪費。
為此,物業管理曾多次與趙先生進行協商,試圖說服他將玩具車移走,讓其他業主能夠使用該車位,然而趙先生始終堅持自己的立場,認為自己購買的停車位不應被他人佔用。
物業在嘗試了多種協商方案解決問題後,採取了極端的作法,他們讓保安員砸壞玩具車並且將它們丟棄。趙先生立即向法院提起訴訟,向動手砸車的保安員索賠總計6萬元,並提供了相應的證據支持其訴求。
經過審理,當地法庭作出裁決:物業管理公司的行為確實違反了法律,侵犯趙先生的財產權利,因此判決物業管理公司需向趙先生支付5.9萬元作為賠償。同時,法院還要求物業管理公司採取必要措施,確保趙先生往後能夠正常使用其停車位。
此外,法庭還建議社區增加停車位的供應,以解決其他業主的迫切需求。
網民點睇?
事件曝光後,在網上引起熱烈討論,有人認為趙先生用玩具車佔位的行為雖然有些自私但可以理解;也有人認為保安的行為過於衝動和不理智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
「馬雲的錢多,你物業公司也讓他的錢給大家分分如何?這才顯得你物業公司的能耐大。」
「按這個理是不是沒有房子住的人可以明目張膽的去霸佔別人家的空房子?」
「故意毀壞他人財物5千元以上可以入刑了,去報案吧!」
「花錢購買的停車位權利應該要得到保障,物業公司的處理方式簡直荒謬透頂。」
「保安員每個月2、3000元人民幣的薪水,向他求償6萬元,是要逼死人家。」
「最無恥的就是那些買房子又不想買車位的業主,你沒買車位停外面去,憑甚麼人家花錢買的車位要給你停,好意思投訴?還資源浪費,說得真是大義凜然。」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2004937/%E5%8D%B3%E6%99%82-%E4%B8%AD%E5%9C%8B-%E6%B5%99%E6%B1%9F%E7%94%B7%E8%B3%BC3%E8%BB%8A%E4%BD%8D%E6%94%BE%E7%8E%A9%E5%85%B7%E8%BB%8A%E9%98%B2%E4%BE%B5%E4%BD%94-%E4%BF%9D%E5%AE%89-%E6%AF%80%E8%BB%8A-%E6%85%98%E8%B3%A0%E9%80%BE6%E8%90%AC%E5%8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