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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駕停車場撞柱 林作否認不小心駕駛受審

座駕停車場撞柱 林作否認不小心駕駛受審



曾自封「香港抽水王」的前大律師林作,去年6月駕駛私家車至中環長江集團中心場時撞柱,事件中沒有人受傷,但他就因此事被票控1項不小心駕駛罪。林否認控罪,案件今天(16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開審。裁判官朱敏瀚於控方舉證完畢後裁定案件表證成立,案件下午續審。據停車場保安主任供稱,他在肇事現場發現,其中一條鐵柱柱身出現3個凹痕,地下亦有紅色漆油碎片。
林作今早在其現任女友裕美陪同下到庭。傳票控罪指,被告林作於2022年6月10日,在皇后大道中2號長江集團中心場地下至地下1層,不小心駕駛1輛私家車。據同意案情透露,被告於當日早上近12時駕駛紅色私家車到該停車場,且有閉路電視拍到事發片段,當日有下雨,停車場地面濕滑。
停車場的客戶服務員黃綺梅(譯音)供稱,被告於當日走收費處找她稱,他進入停車場時其汽車撞到1條鐵柱,並帶她察看。她見到鐵柱有凹痕,於是找保安主任呂炳奇(譯音)處理,被告稱要先離開並留下卡片。呂則供稱他視察現場發現柱身有3個凹痕,地上有紅色漆油碎片,他有拍照記錄並翻看閉路電視片段。其後被告回到現場,向呂稱因為「跣胎」致意外發生,又稱會承認責任。不過被告又向呂稱意外很輕微,質疑如何證明設施的損壞是他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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