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cc東網專訊】香港大學一名學院主任今年1月在港鐵車廂內,從後將其私處壓向陌生女子臀部2分鐘。他今天(13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一項非禮罪,被判即時入獄10天。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指,被告過去有前科,明知自己在人多擠迫的港鐵內有機會犯案,但仍不避免在繁忙時間乘搭港鐵,不接納精神科醫生指被告重犯機會低的說法,認為監禁無可避免。
32歲被告馬文灝、案時任職香港大學學院主任,他被控於2022年1月3日在金鐘港鐵站猥褻侵犯女子X。案情透露,案發晚6時許,被告在金鐘港鐵站的列車車廂內,從後把他的私處壓向X的臀部約2分鐘,而兩人互不相識。X當時感受到臀部被觸碰,一度嘗試離開但不成功。被告其後被捕,在警誡下承認一時衝動而犯案。
裁判官今天判刑時,特別提到被告的精神科醫生報告指他重犯機會低。裁判官表示,被告在9年前曾犯下同類罪行,並已接受治療和輔導,但被告明知道自己在壓力大、人多擁擠的環境中,他會有衝動侵犯身邊女性,當日卻沒有在避免在繁忙時間登上港鐵車廂內,故拒絕接納報告的說法。
辯方求情時,提到被告雖然曾於2013年犯下相同罪行,但其後有尋求輔導治療,他亦一直憑意志力遠離性罪行。辯方續指,惟被告自2021年進入港大工作後,感到工作難以應付。他又希望與妻子生育子女,但未能如願,結果壓力達到臨界點,令其克制能力下降,難以在特定地點和時間控制自己,一念之差而犯案。律師指被告現已接受精神及藥物治療,其妻子及同事等亦非常支持他。不過裁判官最後仍然決定,判被告即時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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