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cc東網專訊】去年8月25日荃葵青遊行後爆發警民衝突,期間女督察要求女社工出示身份證。女社工疑拒絕,更要督察先出示委任證,事後被控阻差辦公,及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份證明文件的交替控罪。法庭裁定案件表證成立,女社工今(25日)在西九龍法院自辯稱,她看過《警訊》節目,得知有權要求軍裝警出示委任證,故向女督察提出相同要求,但對方沒有理會她。
控罪指被告林曉樺(22歲)於去年8月25日,在荃灣街市街及眾安街交界犯案。被告今自辯完畢,裁判官將案押後至9月17日裁決,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控方案情指,女督察梁敏儀當晚穿上防暴裝,巡經現場時見到有人聚集,並見被告手持黃傘大叫「黑警」,遂要求她出示身份證,但遭拒絕。
被告自辯指,她在去年8月中旬曾看過《警訊》,知道市民可要求軍裝警出示委任證。她當晚原與男友一起,但被警員分開,她覺得不合理,才要求對方出示委任證。她見梁沒展示委任證,遂提出要求,但梁沒理會,期間有男警上前向展示委任證,她之後亦出示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