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當時清政府的確有按照國際法來處理事情。
中國歷史長期流傳著一種說法,稱慈禧在1900年曾一怒之下「向全世界宣戰」。亦即向英、美、法、德、日、俄、意、奧、西班牙、比利時、荷蘭,共計十一國同時宣戰。究竟事實上,「宣戰照會」、「宣戰詔書」是不是宣戰?慈禧是否有這個勇氣,又是不是沒有理性?
聯軍佔領大沽砲台
從文獻資料上看,「慈禧向全世界宣戰」這說法,是源於她曾下達「宣戰照會」與「宣戰詔書」。不過只要讀讀這兩份文件,就不難發現「照會」並非「宣戰照會」,詔書也非「宣戰詔書」。慈禧始終於庚子年,都未曾正式向列強宣戰。
「宣戰照會」指的是清廷於6月19日發給列強駐京各使館的一份文件。據故宮博物院明清檔案部編的《義和團檔案史料》記載,內容為:「中國與各國向來和好,乃各水師提督遽有占據炮台之說,顯系各國有意失和,首先開釁。」「現在京城拳會紛起,人情浮動,貴使臣及眷屬人等在此使館情形危險,中國實有保護難周之勢,應請於二十四點鐘之內帶同護館弁兵等,妥為約束,速即起行,前赴天津。」
義和團
清廷文件中所謂的「各水師提督遽有占據炮台之說」,指的是同日送達慈禧之手的法國總領事杜士蘭的一份照會。杜士蘭在照會中要求中方交出「大沽口各炮台」,否則武力強佔。換句話說,列強送來一份照會,以不相信清軍能保護其駐北京使館之人免遭義和團傷害為由,向清廷索要大沽口等各處炮台。清廷不願將軍事重地交給列強,又不願與列強開戰,於是提出另一解決辦法,希望列強將駐京使館之人暫時撤至天津,由列強自行保護。清廷發出的「照會」,當中並無一字半句涉及「宣戰」。
位於天津的義和團
且按照國際法,兩國宣戰必互撤使團。清廷僅提議列強將駐京人員撤至天津,並非驅逐出境,顯見清政府無意與列強絕交,更無意向列強宣戰。列強接到這份照會後,也未將之當成「宣戰文件」。
1900年5月22日聯軍天津登陸,德國畫作名為「在前線的德軍」
至於所謂的「宣戰詔書」,是由清廷在6月21日發佈,為《諭內閣以外邦無禮橫行當召集義民誓張撻伐》,內文雖有「與其苟且圖存,貽羞萬古,孰若大張撻伐,一決雌雄」,即是「與其屈服,不如對抗」之類的說法,但核心內容仍是號召「爾普天臣庶」,即是所有大清人,都站出來為保衛愛新覺羅而戰。這份詔書,重點它是向內閣頒布的,內容只傳達到至內閣及部分地方督撫一級。所以,清廷其實是在做「內部動員」,而非「對外宣戰」。
慈禧
至於列強,他們從未收到過這份文件。更何況詔書中沒有提到任何國家名字。若為「宣戰詔書」這是不可能。
這份「內部動員詔書」,僅能證明以慈禧為首的清廷高層,在6月21日確實一度有與列強一戰衝動,即以「內部動員詔書」的形式傳達,就已經受到以李鴻章為首的地方督撫的抵制。所以,在8天之後,6月29日,這時列強已對清廷開戰逾半月。清廷再下諭旨《軍機處寄出使俄國使臣楊儒等電旨》給清廷駐各國使臣,向他們強調此次戰事,決非朝廷所願。
1900年在中國的美國海軍陸戰隊
這時清廷仍在想泯滅戰端,故始終未曾正式宣戰,也清廷就沒有召回駐各國使臣,並且命令他們須將清廷不願與列強開戰的立場,向各國外交部門「切實聲明」,遇有交涉事件,也仍須「照常辦理」。
到了7月,清廷在致日、英、法、德、美五國的國書中,再度重申清廷沒有對列強宣戰,以及戰端乃列強攻佔大沽炮台所引起。已了解《萬國公法》的總理衙門,也是按照國際法為指引。所以,朝廷是非常清楚如何才算對外宣戰的。甲午戰爭時的對日宣戰詔書,就是一種證明。
八國聯軍合影
清廷在給列強的國書強調自己沒有對列強宣戰,是有國際法為依據。所以所謂「慈禧向全世界宣戰」、「慈禧向十一國宣戰」是不正確。慈禧當時雖昏聵,但並非瘋子。
八國聯軍侵佔北京後,在北京舉行閱兵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