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明代「海禁」

明代「海禁」

最終,海禁遏止不了走私貿易,更衍生不少副作用。
一八七七年,德國地理學家李希霍芬(Ferdinand von Richthofen),結束多次中國地質地理考察,著了《中國》一書,首次提出「絲綢之路」概念。後來法國漢學家沙畹接受並發展李希霍芬觀點,指出「絲路有海、陸兩道」。概念一出令後來不少學術界人士研究及探討「海上絲路」,包括我們熟悉的國學大師饒宗頤。

明太祖朱元璋畫像

朱元璋建立明朝,推行「海禁」,禁止合法海上對外貿易。然而,對海外貿易需求並未有戛然而止,民間興起走私。萬曆年間學者沈德符《野獲篇·海上市舶司》載,「在沿海則台、溫、福、興、泉、漳、潮……人熟勾引,百人為舟,方舟為黨。冒給般由,開洋謝利,一遇負販之舶,弱肉強食,殺戮剽掠以為常。」特別在明中葉後,朝廷朝貢貿易衰落,當時幾乎僅存海外走私貿易愈發繁榮,據《明史》載,福建到呂宋「商販數萬人」,足見走私規模。
明代為何在海禁下,民間為何不惜一切,令海外走私貿易「猖獗」?可先從宋元海上「絲路」發展來看,使海上貿易成為發展趨勢。從世界史來看,在公元十五世紀中葉時,西方奧斯曼帝國扼守著「陸上絲路」要道,嚴重阻礙傳統東西方貿易,及後催生歐洲地理大發現,海上絲路通道成為東西方貿易重要咽喉。另一方面,宋元時異常繁榮的「海上絲路」,也影響中國經濟結構,當到了明朝時,遇上悄然巨變,實施了「海禁」,即使如此,卻迫使宋元以來異常繁榮的「海上絲路」上的國際貿易,由明轉為暗,轉化為走私貿易。

1985年《人民畫報》刊載南宋時期「海上絲路」示意圖


在昔日的兩宋時期,朝廷重視商業程度不亞於今天。《宋史·食貨志》載:「天聖以來,國用浸廣,有請算緡錢以助經費者。仁宗曰:『貨泉之利,欲流天下通有無,何可算也?』」加上當時船舶製造業為世界翹楚,使得海上貿易繁榮如虎添翼。
兩宋時期,更有製瓷、造紙、絲織、印刷及金銀玉器等行業高度發展,為兩宋的海上貿易提供足夠輸出商品,也迫切需要流向海外市場。產品高度發展背後,也令國家結構轉變。據《宋會要輯稿》載,高宗趙構曾指:「市舶之利最厚,若措置合宜,所得動以百萬計,豈不勝取之於民?朕所以留意於此,庶幾可以少寬民力耳」所以,我們將南宋視作為繁榮商業社會,也不為過。
[url=https://media.bastillepost.com/wp-content/uploads/hongkong/2018/08/20180828_HIST_清明上河圖_騾_驢-1.jpg][img=704,396]https://media.bastillepost.com/wp-content/uploads/hongkong/2018/08/20180828_HIST_清明上河圖_騾_驢-1.jpg[/img][/url]
《清明上河圖》局部,可見宋代繁榮



待到元朝建立,趨勢非但沒有被扼制,更獲得進一步發展。元朝還在南海設立「霸權」,控制海外貿易獲取暴利。海外貿易蓬勃發展的趨勢,非可能短時間內能夠扼制步伐。此外,在宋元時期海外貿易時出現一大批世代從事海外貿易的海商團體,擁有廣泛基礎下,團體到了明初實行「海禁」時,都一再試圖去突破禁令,從事走私。
據《明太宗實錄》載,由洪武至永樂年間,大量違禁下海的閩廣海商,「或避罪遣,或苦飢寒,流落諸番與之雜處」,明初官軍「既不能憐情招撫」,反而「更加迫害」,使得不少中國商人在海外建立據點。
當時,不少沿海民眾將走私看做是正大光明的事,走私海商在官府看來是犯人,在民間卻被視為英雄。如明官王文祿《百陵學山》載,在漳州:「至一村,約有萬家,寇回家,皆云:『作客回』,鄰居皆來相賀,又聚數千。」民間觀念上變化,賦予走私貿易道德合法性,參與人士行為得到社會輿論支持。

《天妃經》中的《鄭和航海圖》


事實上,明初時期朱元璋發出「禁海令」,卻大力推廣朝廷朝貢制度,當中也包含海外貿易的屬性,並設有市舶司掌管:當外國使團來華「朝貢」,一般有大批商團隨行,除貢品還帶有其他貨物。貢品進貢朝廷後,剩餘就會先由官府選購,剩餘才能在朝廷控制下「互市」。
其實流入到「互市」的商品,在質量極貧乏,被官府大批選購的大宗商品,在獲取暴利高價賣給商人後,再經由商人轉賣民間,價格已超出普羅購買力。當中可見巨大利潤空間,也成為民間海外走私貿易滋長溫床。也許正是走私貿易屢禁不止,才令隆慶帝宣布廢除海禁,調整海外貿易政策。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