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討論分享,小心留言文章以言入罪,切勿以身試法!
【明報專訊】小提琴導師在高登討論區一句戲言,招來牢獄之災。他因「貪玩」在討論區聲稱曾與8歲女童口交,迅即惹起網民「圍剿」並向警方舉報。他昨承認作出有違公德罪,裁判官斥難以理解事件的「好玩」之處,遂將他還押至本月28日候判。
. G! L n+ K T# [2 X! t任小提琴導師 患焦慮症
) V, b- i( j5 u5 K8 u辯方昨求情時透露,現任職小提琴導師的被告潘浩然(23歲)患有焦慮症,他當時僅是貪玩犯案。惟裁判官即表示,難以理解此行為屬「好玩」。辯方續表示,被告在事發後已知其行為令網民深感困擾,並已在討論區道歉,痛定思痛,不會再犯。
, V% D! i' R0 i警方及辯方亦同意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事件,惟控方堅持檢控。被告昨承認於今年2月19日,在其北角皇都戲院大廈住所內,在香港高登討論區發放信息,暗示自己曾與一名8歲女童口交。
) D, C% I0 h4 ^' Y6 i1 g" v4 Z當日凌晨近3時,被告以網名「唉甩褲」先發放一條信息,題目為「今日她8歲生日!我將條×放入佢個口到!」;內文亦頗為露骨,暗示自己與女童曾經口交。其後他又再留言「澄清」,指該「8歲女童」實為一個「8歲的芭比公仔」。
7 M& s" S8 E6 B) w, a; ]- V8 p稱女童是芭比 網民照報警0 N. d3 f) D$ w, @; O6 |
惟被告的「補鑊」行為來得太遲,其言論「激起民憤」,逾58個留言指被告的信息令人厭惡,其中3人更先後在當日及翌日報警。科技罪案組調查下起回778個網民留言,警方成功追尋其網絡位置(IP address)後,即上門拉人。警方在被告家中的電腦內,未有發現任何兒童色情物品。
3 [- G- u# t8 c官﹕難明「好玩」處 令嘗牢獄苦
2 C" a0 K0 H- v2 t- b被告在警誡下指只是「講笑」,懇求給予機會。其後的錄影會面中,他又指自己「頑皮」、「作古仔」開玩笑,現已後悔。裁判官指案件嚴重,欲多了解被告背景,遂先索閱心理醫生及感化報告,但其間被告須還押,一嘗牢獄之苦。案件將押後至8月28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