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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最變態刑具,行刑者是囚犯自己,發明者還登上了美國報紙

明朝最變態刑具,行刑者是囚犯自己,發明者還登上了美國報紙

有比死亡更可怕的刑罰嗎?有。美劇《越獄》曾經有過這樣一段劇情,主人公林肯在被執行死刑的前一秒,由於收到新的證據而推遲行刑,隨後他開始了最煎熬的等待。顯然,比死亡更可怕的是對等待死亡時的那種無限恐懼。所以,就算是不怕死的好漢,死前也要來一句:要殺要剮給爺來個痛快的。

在我國古代,主流死刑大體有斬首、腰斬、車裂、淩遲等幾種,其中以淩遲最為殘酷,而以斬首相對人道。因為砍頭的瞬間生命就終止了,痛苦也就在分毫之間,不會像腰斬、淩遲那樣有一個漫長的死亡過程。

當然,無論是斬首也好淩遲也罷,用的工具依然是刀,而且也離不開行刑者的操刀執行。但我們今天卻要來單獨說一種刑具,這種刑具不需要行刑者,但卻讓人痛苦異常。明朝的士大夫以直言敢諫得罪皇帝著稱,但在這種刑具面前卻也腿軟,直言此種死法殘酷性超過大辟。


這就是明朝最變態的刑具—立枷。

立枷說白了就是一種木枷,說到枷,我們很多人可能並不陌生,它是一種以長方形為主,中間有圓孔,兩半合攏套在囚犯脖子上的刑具,在《水滸傳》中,林沖因為得罪高俅,就曾被用木枷枷了發配滄州。在宋朝,死刑枷重25斤,而普通流放的罪犯木枷重20斤,後來到了明清兩朝,木枷被加重到了百斤以上。

這麽看來,木枷似乎也沒什麽可怕的,因為畢竟身體還能蹲起移動,總好過被殺頭吧?普通的枷的確如此,但立枷就不是這樣了。

立枷有點像籠子,籠上有口卡住囚犯頸部,但高度卻很講究,那就是剛好超過囚犯身高,囚犯不得不腳尖點地支撐身體,以免窒息,但隨著力氣的消耗,囚犯最終還是會死於自己的體重。

如果遇到體能好的,監刑的校尉就會故意把立枷銼低三寸,這樣囚犯就只能彎曲雙腿,勉強支撐,最終還是會氣絕身亡。顯然,這種刑具的變態之處就在於把絞刑的痛苦無限延長,直到油盡燈枯,完全是殺人不見血。

而這種變態刑具的發明者叫劉瑾,明武宗朝的大太監。據《明史》記載,劉瑾發明立枷之後,很快成為錦衣衛最常用的刑具。不僅如此,如果受刑者沒有受完規定的痛苦時限就死亡,那屍首還會繼續受刑,如果是夏天,等家屬收屍時,恐怕早已腐爛成骷髏。

這種死法對於相信因果輪回的古人來說,是非常驚懼的。萬歷皇帝繼位後鑒於這種刑具的震懾作用,直言:刑具皆可棄之,唯立枷不可棄。後來天啟朝的太監魏忠賢更是把立枷發揮到了極致,專門用來打壓反對他的忠臣義士,前後有六七十人死於立枷。明朝的士大夫們也是談虎色變,寧死於仗刑和砍頭,也不願受立枷的折磨。

崇禎皇帝繼位後,曾詢問立枷的用法,最終發出了“殊覺太慘,非國家盛事也”的感慨。當然,立枷的發明者劉瑾也沒落個好下場,最終被淩遲3357刀。死後從他的家中還抄出黃金250萬兩,白銀5000萬余兩,被後來的美國華爾街日報亞洲版列為當時的世界首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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