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裝劇常聽見「員外」 他們是甚麼人?
通常都是在官場上聽見的……
看過不少古裝電視電影,都會對「員外」這名詞不會陌生。古裝劇中的「王員外」、「陳員外」、「林員外」,有些形象是長鬍子老頭、有些衣著整理光鮮、甚至蝦蝦霸霸作惡多端,干預地方司法,那麼這到底是甚麼人?
「員外」是「員外郎」一職的簡稱,最早出現於三國時期魏末,設置「員外散騎常侍」,到了晉初又設置「員外散騎侍郎」,都是皇帝侍從官。到了隋朝,員外成為尚書省二十四司內各司次官,地位提升了。唐、宋、遼、金、元、明、清沿隋制,以郎中、員外郎為六部各司正副主官,成為顯赫之位。
在唐代,「員外」崗位設置非常多,據《唐六典》、《通典·職官典》等記載,員外官不是正員官,有些是朝廷貶官,又或者朝廷用來籠絡少數民族的封官。從吐魯番出土文書可見,在西州地方政府和車府中都存在「員外」,這些員外官分別姓沙缽、康、何,分屬突厥和昭武九姓,用於安撫當時的西突厥,籠絡西突厥、昭武九姓人,以他們力量穩定西域的局勢。
到了武則天統治時期,她為了廣攬人才,發展和完善科舉制度,允許自舉為官、試官,並設立員外官,此後,員外數量才開始氾濫。據《唐會要》載:「員外及檢校試官斜封官,皆神龍以後有之。」到了唐玄宗繼位,不喜歡這個做法,下詔罷除所有員外官,並對任命作出明確規定:「員外及檢校試官斜封官開元大革前事,多已除去,唯皇親戰功之外,不復除授。今則貶責者,然後以員外官處之。」可以看出玄宗以後,擔任員外官的就主要是那些被貶的官員。
「員外」到了明代以後開始有改變,令員外徹底通俗化。在明代,員外郎作為中書省六部屬官。據記載於洪武八年(公元1375年),中書省上奏稱戶、刑、工三部事務繁雜,要求增加人員,因此六部員外郎員額由31名增加為38名。到了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胡惟庸案後,明太祖朱元璋廢除中書省和丞相制,權分六部,使六部直接對皇帝負責。隨著六部品秩的提高,所屬機構人員設置也越來越完善。這一時期六部員外郎共計42名。
到了明中後期,民間也開始有了員外,但與官職員外郎有別。世俗化員外既非朝廷官員,職能不具參政議政,自然沒有官職員外郎的權利與義務。雖稱呼為員外,但沒有官職員外郎性質,所以在這類「員外」稱呼只是作為一種尊稱。據明朝崇禎男色經典《龍陽逸史》記載:「說的是廬陵地方,有個員外,姓錢名坤。這個員外不是吏戶禮兵刑大部中的員外,只為有了兩分錢鈔,人上過譽他的美名」。
後世多從明清小說來了解,當時民間員外主要集中在市鎮,被稱為員外的人,無不是家財雄厚,富庶一方,也大多從事工商業,在筆記小說中的記載,往往會用「家財萬貫」、「家資殷富」、「大富」、「豪富」等字眼來突出家財之多。例如明末清初文學家、戲曲家李漁所著的《連城璧》中的楊員外:「因他家資有百萬之富,人都稱他為楊百萬」。
據了解,「員外」也是朝廷控制百姓手段之一。在明代,政府為保證社會穩定,自明太祖朱元璋起實行里甲制管理鄉村社會。明初政府以丁糧多者或豪門大戶擔任糧長和里長,這些人也就是被稱為「員外」的一群人。除了想通過將他們納入由官府主導的組織框架,加強制約和控制。員外作為朝廷的控制手段,也會履行一定的社會職責,比如社會救濟等。
明代時期,一些員外祖上還是官宦出身,可到了清代中後期,員外基本就是「有錢人」的代名詞。由於清朝此官職配置於朝廷或地方之輔助部門,為從五品,該官職一般為閒職,常有商賈、仕紳捐納獲得官職。至此,「員外」成為富有地主的另一種稱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