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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甲午戰爭期間日本的軍費籌支

解密甲午戰爭期間日本的軍費籌支

甲午戰爭 是近代以來 中日兩國綜合國力的 首次 全面較量,它對此後的東亞國際格局 產生了 決定性的影響。近代戰爭 會在 短時間內 極大地 消耗交戰各方的人力、物力、財力,某種程度上 可以 將戰爭視作交戰主體間動員各要素能力的博弈。開戰前的中方輿論多認為,日本 在 人/財/物 上 均遜於 清朝,導致 在信息不充分的情況下 陷入 盲目樂觀狀態。中國學界 雖對 甲午戰爭的研究 已逾百年,但就筆者所見,尚未有 專門從明治政府在戰爭期間的財政動員,特別是從軍費籌支 這一角度 研究甲午戰爭的論著。少數論及甲午戰爭中日本財政動員 及 軍費籌措的研究 或 限於研究主題 未做深人探討,或因所依史料存在問題 而做出 不甚準確的判斷。例如,有學者認為,在甲午戰爭期間,因 日本財界 及 民間無私地 支援戰爭,日本才成功地 籌集到 戰爭所需經費;此說 過分強調 感情因素的作用,忽視了 政府的財政金融操作 才是 順利實現軍費籌措的根本。還有 學者 認為,“如果中國能將戰爭持久下去,日本 必定 支撐不下去,勝利就會轉到中國方面”,日本“是在 軍備不足、政局不穩、財政不敷”等情況下發動甲午戰爭的。該說依據的是 時任 英國駐日公使 楚恩遲 在1895年1月4日就日本當時的財政形勢 向 英國外交大臣提交的報告。但 根據 現已公開的日本檔案可以判斷,這份報告的準確性不高。該報告及 戚氏的分析依據的財政數據 來自 和平時期,忽視了 戰爭期間 特殊財政動員的巨大潛力。在下文中,筆者 將就 戰爭前期日本官民 關於 軍費籌措方式的論爭、巨額軍費的籌措機制 以及 戰爭費用的實際支出情況 進行 考察分析,以從財政動員的角度 探析 近代日本發動的首次大規模對外侵略戰爭之內部運作實態。



伊藤博文

  一、軍費籌措決策

  1894年6月2日,伊藤博文 召開 內閣會議,邀請 參謀本部總長 有棲川宮 及 參謀本部次長 川上操六 列席。閣議決定 派遣 一個混成旅團 赴朝鮮,並命令當時已回國的日本駐朝鮮公使 大島圭介 率領 九艘軍艦及海軍陸戰隊 回朝鮮赴任。次日,經時任 大藏大臣 渡邊國武 批准,自 1894年度 第二準備金中 支出 軍艦費14 , 019日元,這是日本 為 甲午戰爭支出的首筆軍費。6月4日和6月5日,大藏大臣 渡邊 又分別批准 自 第二準備金中 向擬派遣的 第五師團 及 海軍支出 41,080日元 和 26萬日元。而清政府 則是 在6月7日,才依據《中日天津條約》的“行文知照”之規定,通知日本,中方 將接受 朝方 請求 而出兵的決定。日本在中國出兵之前 即已經做出 出兵朝鮮的內閣決議,並提供經費保證。因當年度預算中的準備金 數額有限,6月11日天皇裁準並公佈法律第16號,允許政府將 1893年度 總計2600萬日元的國庫結餘 作為 軍費使用.

  以上的軍費支出,屬於 當年財政預算 或 往年財政餘款 的範圍內,由 大藏大臣 判斷可否、經 天皇簽署 即可。但到8月初,隨著中日甲午戰爭的全面爆發,日本政府內部 為籌措 巨額戰爭經費而 產生 不同意見。大藏省 於1894年8月9日就軍費籌措 召開 會議,大藏大臣 渡邊、大藏省次官 田民稻次郎、主計局 長松尾善、國債局長 曾根靜夫 及 主計官 阪谷芳郎 等參加會議 並綜合 各自意見,制定出大藏省的《軍費意見》。該意見書根據戰爭預設時間的不同,做出三種方案。

  雖然 最終的籌款 並未依據 意見書 進行,但從中仍能看出當時 作為 日本財政實際操作者的大藏省官僚 對 籌集軍費的基本認識。甲號方案 將戰爭時間 預設為 半年,預計日本 需要 軍費5000萬日元; 乙號方案 將 戰爭時間 預設為 1年,預計需 1億日元; 丙號方案 預設 戰爭時間為 1年半,所需軍費為1. 5億日元。在該意見書中,大藏省 對 三種方案 做了說明:在甲號方案的情況下,籌措軍費之路較為容易,乙號方案 則 頗為困難,丙號方案 則 甚為困難。大藏省 提出的籌款方案,主要依據 和平時期日本的財政狀況,綜合利用 財政餘款、增稅、借款及公債等手段,試圖用 較為均衡的方式 減少巨額軍費 對 經濟的負面影響。

  但是,甲午戰爭 是國家層面的重大事件,戰爭費用的決策權 掌握 在明治政府的高層領導者手中。當時 日本政府 由長州、薩摩出身的藩閥官僚控制。關於 對清朝作戰所需的巨額軍費,時任 內閣首相 伊藤博文 以及同為長州藩出身的 井上馨 主張“捐款說”,即向日本國內的富商 發出號召,令其 捐獻軍資。在日本舉國沉浸在狂熱的對外戰爭氣氛下,該捐款說 具有 深厚的民意背景。當時流行著這樣的說法,“全國人民 向政府捐款,若每一國民都能捐獻1日元以作軍費,則4000萬人 就能 貢獻4000萬日元”。伊藤 估算 在已有2600萬日元財政結餘的情況下,只要 再募得 1500萬日元以上的捐款,即能 保證 當年內對清作戰所需經費。對於此種意見,曾 長期擔任 大藏大臣 並對 日本財政金融狀況最為熟悉的 松方正義 堅決反對。松方 在考察 當時經濟現狀的基礎上,認為 勸誘國民 特別是 富商捐款,勢必 引起 經濟恐慌。他 主張 通過在國內募集公債的方式解決軍費。松方 為此 專門到 伊藤首相官邸 拜訪,歷陳捐款說的弊端。他指出,不管國民的愛國心 如何強烈,也不會 那麼樂意將自己的錢 白白捐贈。且回顧 西南戰爭時 政府軍所需的軍費 亦不止 4000萬日元,那麼 對大國清朝的戰爭 所需費用 最低也不會少於1億日元。面對伊藤的猶豫不決,松方 又接連對 山縣有朋 及 井上馨 等 伊藤信任的實權人物 做工作,終於實現了 以在國內發行公債 籌集軍費的意圖。1894年8月13日,天皇頒布救令第143號,允許日本政府 為籌措 對清作戰軍費,採取 挪用資金、借款及發行公債等特殊手段。同月15日 天皇頒布赦令 第144號,授權政府 發行年利6%的軍事公債5000萬日元。




松方正義



  誠如上述 大藏省草案 估計,5000萬日元 僅能 滿足半年所需。臨時國會 即將召開的 1894年9月底,戰爭的長期化 要求 政府必須為此後的軍費做準備,並提交 臨時國會 進行審議。此時,以 東京的 雨宮敬次郎、橫濱的 園田隆吉、大阪的 藤田傳三 等為代表的實業家 積極贊成 募集外債的方法,並努力向 伊藤首相 及 渡邊藏相 遊說。當時英國 曾提議 向日本提供 年利4%的2億日元貸款。儘管條件優厚,但 是否 接受如此巨額的外債,對日本最高決策層而言 絕非輕易 可下決斷的事情。為此 渡邊藏相 拜訪 松方,徵求其意見。松方 立即否定 外債之說,並說:“若萬不得已,必須仰賴外債之時到來,我自會告知諸位”。松方 當時 並非閣僚,屬下野賦閒之人,但因其在財政金融領域的權威地位 以及 明治天皇的信任,得以在決策軍費籌措議題上 發揮 核心作用。但 伊藤、渡邊 並未放棄,而是 到 京都 拜訪休養中的日本銀行總裁 川田小一郎,徵求對外債一事的意見。與此同時,在得知 伊藤 將赴 川田 處 徵求意見後,松方 提前指示 川田“決不可同意借外債”。日銀 為 日本中央銀行,時任總裁 川田小一郎 被稱為“明治的羅馬教皇”,在財經領域權力巨大。川田 作為 頂尖的金融技術官僚,原本 出身 三菱財閥,與 松方正義的關係密切,他 能夠深刻理解並實行 松方的意見,這在後文探討的籌款機制中 表現 得尤為充分。面對來自總理大臣的遊說 及 松方正義的壓力,川田總裁 充分利用 自己所處的特殊地位 及 業務實力,勸說伊藤 放棄 借用外債的想法,並向 伊藤 表示日本完全可以靠本國財力 籌集 足夠的對清作戰資金。最終,松方的意見 佔了上風,此後的軍費籌措 仍以 發行軍事公債為主導方式。1894年10月23日,經 臨時國會 審議通過,天皇裁準頒布 總額 為1. 5億日元的軍費預算,其中包括 追加 認可在帝國議會未召開期間已支出的部分。儘管議會 一致通過 政府提出的臨時軍事費特別會計法案,但部分眾議員 對 未經國會批准、以天皇敦令形式公佈的非常預算 是否合憲 存有不同意見。1895年3月2日,帝國議會 又通過 追加軍費預算1億日元,經天皇救裁發布。在決策層面,日本的戰爭預算 總計 為2. 5億日元。考慮到 日本 在戰爭爆發前三年的國家財政規模 分別為 1891年8000萬日元、1892年8700萬日元、1893年8500萬日元,上述 臨時軍費預算,無疑是天文數字。如何保證 巨額軍事預算 有效籌措 成為關鍵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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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田小一郎


二、軍費籌措機制


  在 甲午戰爭 期間,日本軍費的來源 主要有 以下五種方式,即(1)正常預算中的準備金 及 財政結餘、(2)國民捐款、(3)佔領地及雜項收入、(4)國債收入、(5)特別資金。其中,國庫 結餘款 2343. 9萬日元,佔總收入的10. 4%;國民捐款 295萬日元,佔1. 3%; 佔領地及雜項收入 307. 9萬日元,佔1 . 4%;國債收入  1.16805億日元,佔51. 9% ; 特別資金轉入款 7895.7萬日元,佔35. 1 %

  前三項的籌措方式 較易 理解,且在軍費總額中 所佔比例 較低,在此不做深人分析。(4)及(5)佔總額的87 %,需指出的是,(5)特別資金 實際上 是來自 戰後清朝的賠款,而這一收入 是在 中日簽訂《馬關條約》,日本結束在大陸作戰後一段時間才獲得的。因此,從 最終決算的數字看,在戰爭期間 日本的軍費來源 主要依靠的是 國債收入。而 對清朝作戰期間 日本政府 實際 只發行了 兩次 總額8000萬日元的軍事公債,第一次為1894年8月發行3000萬日元,第二次為1894年11月發行5000萬日元。但巨額國債的募集 勢必 對日本的金融市場 帶來 激烈衝擊,大藏省 也考慮到 當時國內經濟的承載力有限,規定了 分期付款的形式,分別將 購買國債資金的繳納期 分成 8次及7次。第一次自1894年9月至翌年6月,第二次自從1894年12月至翌年6月。亦即軍事公債雖在戰爭期間發行,但 購買國債的資金 要等到 對清作戰 已結束的1895年6月才能全部繳納,成為政府收入。考察日本 自發動戰爭至馬關議和的9個月內的軍費開支,我們看到 幾乎 每月支出都在1000萬日元以上,但軍費收入則遠遠低於這一數額。如 1894年8月至12月的每月實際軍費收入 分別為 17. 5萬日元、284. 7萬日元、92萬日元、603. 6萬日元及759萬日元。探討 透支部分的來源,是分析日本在甲午戰爭期間 籌措 軍費的核心問題 點。這需要 考察 日本銀行在軍費籌措中 所發揮的巨大效用。

  日本銀行 成立於 1882年10月10日,是在 松方正義 主導下 設立的 類似 英格蘭銀行的中央銀行。在此之前,日本實行分散的國立銀行體制,諸多 民間資本銀行 在政府認可的情況下 都具有 發行紙幣的權限。日銀最初的使命,便是改善 因不可兌換紙幣的濫發 導致的紙幣 不斷貶值、惡性通貨膨脹問題。松方 採取 整理紙幣及通縮政策,在1884年後半年 穩定了 紙幣價值。根據1882年頒布的《日本銀行條例》及 1884年頒布的《兌換銀行券條例》,日本銀行 取代 原有的國立銀行,發行 可與金銀等硬通貨 兌換的紙幣,成為 具有 發行紙幣權的唯一金融機構,且可根據政府的需要 管理 國庫款項。在壟斷紙幣發行權及硬通貨準備金充足的狀況下,日本銀行 成為 日本金融的中心,其發行的紙幣  "日本銀行兌換券"  在國內市場具有的信用度極高。在對清朝作戰軍費 難以通過 發行軍事公債 及時獲得的情況下,日本政府 通過 向 日本銀行 短期借款的方式 填補 超支部分的軍費,同時 利用 日本銀行 管理中央及各地國庫的便利條件 臨時挪借 存於國庫的政府日常收入 以支付戰爭所需。自 1894年10月到1895年3月,對清朝作戰軍費的支出不足款項 基本 來自 日本銀行的借款 或挪用 國庫款,最多月份 為1300餘萬日元,較少月份 也超過 300萬日元。至1895年4月,軍費支出中 來自 日本銀行的借款 及 挪用 國庫款的總額 累計超過4100萬日元。此外,還能發現,上述借款 或 挪用款項 並非 全部都用於支付軍費。有部分 日銀借款 用於歸還 挪用的國庫款,同時 部分 國庫挪用款項 也用來 歸還日銀借款。這是因為 日本銀行 需要保證其發行的紙幣 與 保有的用於兌換的硬通貨 數額的平衡,而 國庫款項 也要用於 原來的正常財政支出。因此,上述款項實際是 利用短期的挪借,臨時代替預期的國債收入。由於 國庫 事實上也在 日本銀行 的管理之下,日本銀行 掌握其 收支數額 及 時間,可利用 收支的時間差,在一定的時限內 將閒置的資金 貼補 臨時的軍費需求。



澀澤榮一


  日本銀行 不僅在 短期貼補軍費支出上 發揮 關鍵作用,而且在 前述國債發行中 也起到 至關重要的作用。大藏省 預見到 國債數額 空前巨大,但 民間資本市場 承受能力 有限,因此採用分期付款的方式 吸納 民間資金 以充軍費。但事實上,民間金融機構 特別是 各民間國立銀行 對 國債的態度 決定著 募集的順利與否。第一次軍事公債的招募期間 為1894年9月10日至13日,為此大藏大臣 渡邊國武 請求 關東同盟銀行幹事、日本財界大佬 澀澤榮一 帶頭應募,並在 8月23日 召集 關東、大阪、九州、中國、四國、名古屋及北海道同盟銀行的代表舉行會議。大藏省方面 要求 與會的民間銀行 協助募集 3000萬日元國債,對此銀行方面的態度消極,擔心 從市場 抽取巨額資金 會帶來金融動盪。為消除 民間銀行方面的顧慮,日本銀行方面 在9月11日做出承諾,允許民間金融機構 以公債為擔保,自 日本銀行 貸款(每100日元公債可貸款95日元),保證公債 具有流動性。第一次軍事公債 發行額 為3000萬日元,規定年息5%,每百日元公債 最低購買價 為100日元,應募總額 達 7700萬日元。第二次軍事公債發行額 為5000日元,規定年息同為5%,但每百日元公債 最低購買價 為95日元,應募總額 達 9030萬日元。可以說,國債發行 取得了 空前的成功,除在 對外侵略戰爭的狂熱氣氛下,日本國民的民族主義情緒 暴漲因素 外,日本銀行 對 國債流動性的保證 乃是 國債發行成功的更重要原因。對此,當時任日本銀行支店長的 高橋是清 回憶 認為,“積極購買 軍事公債的各地國民,並非是接受了 為國家效力的教育,只不過是 從 銀行借錢 來 購買國債”。換句話說,日本銀行 作為 中央銀行 保證 民間銀行 可以國債為擔保貸款,而民間銀行 又以 同樣的方式向私人貸款,從而 推進 國債發行的順利進行。

  此外,日本銀行 在戰爭期間 向政府提供的短期借款 及 國庫挪用款 除了 保障軍費支出外,另一重要功能 是 向民間注入 巨額資金。儘管 甲午戰爭的主戰場 在朝鮮半島及中國大陸,但日方軍費支出的大部分都以薪金、服裝費及購糧款的形式 回流到 日本國內。至1895年5月10日止的統計表明,除 武器彈藥、艦船等 主要從海外購買 外,絕大部分的軍費 都在 日本國內消費。這筆巨額資金的注入,令 日本國內的金融市場 規模擴大,民間資本總額 也迅速提高。

  1895年5月11日,日銀總裁 川田小一郎 在致 松方正義 的信中,對日本銀行的短期借款 及 挪用款與公債的關係 做了以下說明:

  “至遲在(1895年)8月,充作軍費的餘款 將耗盡,那麼 只有再次 募集公債 或自 日本銀行 短期拆借 二途。以眼下經濟社會之形勢計,再次發行 巨額公債 將十分困難·,…現在並非發行公債的良好時機,不如由 日本銀行 增發兌換券(紙幣),能在10月將其(增發紙幣)收回即可。前述 公債發行 之途,作為回收紙幣之策,乃控制今日金融之應有之義。”

  松方正義 是 甲午戰爭期間 日本財政動員的指揮者,而日本銀行總裁 川田小一郎 則是 貫徹松方意圖、利用 財政金融手段 籌措軍費的核心操作者。上述 川田 向 松方 提出的籌款建議,其主旨 是先由 日本銀行 超額發行紙幣 充作軍費,而軍費的大部分將流入日本國內市場,然後 再通過 在國內發行公債,將上述流入市場的超額紙幣 收回國庫,最終回流到日本銀行。這一過程的本質,是日本銀行 依託其 壟斷發行的紙幣信用 向政府 注入 短期資金,同時與國庫款項作短期拆借,利用短期資金 為周期較長的國債收入贏得時間,最終依靠國債收入 填補 前述的短期借款或挪用款。1895年4月17日,中日兩國簽訂《馬關條約》,清朝被迫支付巨額賠款。自1895年4月至9月,總計7895. 7萬日元的清朝賠款 以特別資金的形式 充作軍費收入。來自中國的賠款 既填補了 日銀借款 及 國庫挪用款的虧空部分,又通過 購買軍事公債的方式 緩解民間市場的資本緊張問題。簡言之,日本在對清朝作戰中 透支的巨額軍費,靠戰爭結束後的清朝賠款 實現 收支平衡,並在最終的軍費收支結算中出現黑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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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軍費支出狀況
  甲午戰爭期間 日本 設立 臨時軍事費特別會計,始自 1894年6月1日,終於1895年3月31日。該 特別會計的收入 及 支出預算均為2. 5億日元,實際收入為2. 2523億日元。在 考察了 甲午戰爭期間日本籌措軍費的內在機制後,筆者以下將主要依據《明治二十七、八年戰役 臨時軍事費特別會計始末》,整理日本軍費的實際支出狀況。在通常預算的範圍內,內閣 各擔當大臣 可在預算範圍內任意支出,但日本政府 為規範軍費使用 及 應對來自議會的質詢,對臨時軍費的支出手續 做了 嚴格規定。遇有支出需要時,陸、海軍大臣 須事先 與 大藏大臣 商議,經 大藏大臣 調查後 上報 總理大臣。在 總理大臣 認可 陸、海軍大臣的申請 後,大藏大臣 可在 內閣會議上 提出 該軍費支出申請,內閣批准後 還須經 天皇親裁 方可使用。與此同時,會計檢察院 可派 檢察官 赴戰場考察軍費使用,大藏省 可派遣 主計官 考察捐款支出狀況。

  在 臨時軍事費 特別會計的22個月的時間內,經天皇親裁支出的軍費金額 為 陸軍省1. 71億餘日元,海軍省3900餘萬日元。上述金額實際支出額 為 陸軍省 1. 64億餘日元,海軍省 3500餘萬日元,合計實際總支出 為 2億餘 日元,剩餘的軍費收入的 大部分 轉入1895年政府一般預算中。日本軍費 的實際支出 數額 是 中日馬關議和時 談判賠款數額的主要參考指標,對此學界頗有爭論。根據 日本公開的原始財政檔案 可知,至1895年4月中日議和時,日本陸、海軍 總共支出117,079,949.803日元;至1895年3月日本在中國台灣及澎湖作戰基本結束時,日本陸、海軍總共支出200,483,650.976日元。上述材料是 戰爭期間 擔任 大藏省主計官 並實際管理政府軍費支出的 阪谷芳郎 在1904年1月27日,即日俄戰爭前夕 呈送給 當時任參謀本部次長 兒玉源太郎 之 原始文書,用於對俄戰爭的財政參考,因此準確性極高。

  另一待探討的問題是日方 在實際使用軍費過程中的 貨幣形態。甲午戰爭 涉及 中國、日本、朝鮮三個國家,同時日本在戰爭期間 還需 從海外購買艦艇及武器彈藥。在日本國內的軍費支出 當然 以日本貨幣進行。而在戰爭爆發前,大量日商及日貨 即已 進入朝鮮,日本紙幣及銀幣 能在 朝鮮部分地區流通,但在大部分地區 須使用 朝鮮鐵錢(韓錢)。較早登陸朝鮮的 第五師團,即痛感 韓錢缺乏 之不便。1894年8月11日,該師團某野戰監督長官 曾向 兵站長 發電報,建議“外務省 應照會 朝鮮政府,要求其 發行紙幣或匯票。但此時 難以 立即實現,暫時請求 大藏省 運送一日元面額銀幣 及 各類銅幣 五萬日元”。朝鮮鐵錢 面值小、重量大,攜帶非常困難。為此日本政府 請 朝鮮政府 發行 代替韓錢的紙幣或匯票,以供日軍使用,但未能實現。日軍 在朝鮮的軍費支出 以日本貨幣為主 而輔以 朝鮮貨幣。在 侵入中國大陸作戰 前,日本政府 準備了 遼東地區 流通較多的墨西哥銀圓 及 馬蹄銀,同時命令 日本造幣局 鑄造 部分銀板 以供日軍使用。但令 日軍未料到 的是,日本紙幣 及 銀幣 逐漸在中國 被佔領地區 流通開來,而預先準備的上述 墨西哥銀圓 等貨幣的必要性 大大降低。日軍 在中國大陸的軍費支出 仍以 日本貨幣為主。如前所述,日本銀行 發行的 為可兌換紙幣,而日本軍費中 相當一部分支出 是來自 日銀 超發紙幣。在日本以外地區 使用的日本紙幣 也可 兌換金銀 等 硬通貨,因而 可能 引起硬通貨外流。為此,在準備 進攻直隸前,日本曾印製總額為378萬日元的軍票 供日軍 攜帶使用,但因 中日議和完成 而未能實際使用。因此,日本在中國大陸的軍費支出 是以日本貨幣為主,輔以 墨西哥銀圓、馬蹄銀及銀板。根據檔案統計,超過97. 5%的日本軍費 是以 日本本國紙幣、銅錢或銀圓為貨幣中介支出的。而銀板、墨西哥銀圓、馬蹄銀等輔助銀貨僅佔實際使用額的2. 42% 。

  1894年6月初,日本進入 對中國和朝鮮的戰爭狀態。如何 及時充分地 保障軍事活動的經費,成為 明治政府 需要解決的重要議題。財政準備金 及 財政結餘 作為 常規財政 的一部分,在戰爭初期 起到了 過渡作用。但隨著中日間的戰爭 全面爆發,關於如何籌措巨額的軍費,在政府官僚內部 以及 財界人士中 產生了 不同的意見,主要 包括 捐款說、內債說 和 外債說 三種。這些不同意見背後 既有 在職閣僚、閣外重臣,也有 央行總裁 及 財界大佬。最終,長期執掌日本財政金融大權的 松方正義 主張的 內債說 上升為國家意志。日本政府 脫離 和平時期的財政運作模式,在戰爭期間 最大限度地 動員 財政金融機器。政府在煽動國民的民族主義情緒的同時,利用 近代金融手段,促使 財界 及 民眾 在經濟上支持戰爭,其中 日本銀行 起到了 關鍵作用。日本銀行 作為 中央銀行,不僅掌握 貨幣發行權,且負責管理 各地 用於政府收支的金庫。對中國大陸作戰停止前,絕大部分軍費 是通過 日本銀行 短期周轉,事後 再以 國債 填補的。而中日議和結束後,清朝的巨額賠款 成為 填補戰爭期間透支軍費的財源。考察 甲午戰爭期間,日本財政動員的史實,我們得 一窺 民族主義宣傳的巨大威力。同時,我們 須承認 民族主義與理性盤算的雙重刺激,才是日本民眾 在經濟上 積極支援對中國作戰的動力機制,而 後者 起到的作用更具決定性。自 戰爭爆發 至對 中國作戰結束的 1895年4月為止,日本 完全依靠 國內力量及時籌措到巨額軍費,支出 高達 1. 17億日元。充分的資金保障,是 日本 取得對中國作戰勝利的核心因素之一。透過本文的分析 我們也須認識到 在甲午戰爭爆發前,日本 已具備了 適應大規模對外戰爭的財政動員體制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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