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大骨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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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發表於 2015-11-18 04:11 只看該作者
公屋單位30年演變
早期的公共屋邨單位編配制度,一向認為一人及二人家庭對房屋的需求不及三人以上的大家庭般殷切。
由1954年至1984間落成的公屋,亦絕大部份是編配給三人或以上的家庭,當時單身人士和二人家庭只有在例外的情形下先可獲配公屋。
直至1984年政策出現改變,單身人士獲獨立公屋單位申請資格,由於當時的標準公屋並沒有小型單位,於是房委會在新建公屋改良設計及改建現有適合的空置單位作一人單位。
直至1989年推出和諧式的設計,正式設有為一及二人而設的標準小型單位,隨覑平均家庭人口下降,對小型單位的需求亦更多,反映了現今新公屋1/2P及2/3P單位的佔覑重要的比重。以下為80年代至今一人單位設計之演變:
1984 – 改建一人單位
以改建各類型屋邨的適合單位,把單位一分為二,分間成兩個獨立的單位,優點是可於短時間內提供大量一人單位,缺點是兩戶須共用露台及洗手間。這類改建單位以徙置大廈、廉租屋及本屬三人單位設計的長型及Y1型為主。這種過渡性的改建方法約於90年代中已停止。
直至現在,這種共用廚廁的改建一人單位仍然存在,需待單位完全騰空後方會改回標準間格。
1988 – 改良當時標準新公屋設計
80年代中以新長型、相連長型、Y3及Y4型為主打的標準設計,但戶型最少亦為三人家庭所設計,於是房署於興建時或落成前改裝標準單位,以一拆二或一拆三的方式提供適量一人及二人單位。
以圖中Y3型的標準單位為例,分間成三個有獨立廚廁的永久性小型單位,優點是無須共用設施,而缺點是遷就廚廁須有窗戶的法例而令單位變得三尖八角。
1992 – 和諧式
1989年推出的和諧式設計,以多變的單位組合為賣點,亦正式設有標準一/二人單位戶型,首批大廈於1992年落成。
和諧一型的1/2P單位及和諧二及三型的1/2P單位設計雖不同,但都有一個方正的起居室,而室內樓面面積亦達16平方米。
及後為提供更多小型單位而設計的和諧式附翼第一至三型大廈亦以和諧三型的1/2P單位為藍本。
1997 – 小型單位大廈
專為長者及傷健人士而設計的小型單位大廈,大廈內大半的單位為1/2P及2/3P型小單位,由於入住對象為特別人士,廚廁的空間亦較為寬闊,而室內樓面面積更達17.7平方米。
2003 – 新和諧式及新和諧式附翼第五型
2003年開始出現的新和諧式優化了和諧式的設計,1/2P單位室內樓面面積微升至17平方米。
而同期的新和諧式附翼第五型亦改良了新和諧式附翼第一至四型設計,附翼大廈亦同時增至35層高,大量提供小型單位。
2006 - 非標準設計
千禧年代的新公屋有一段時間同時有標準設計及非標準設計出現,以2009年落成的牛頭角上邨重建第二及三期為例,1/2P單位室內樓面面積亦維持在17平方米左右。
不過到了2011年落成的欣安邨已縮減至14平方米,以現時新公屋編配標準每人不少於7平方米計,14平方米剛剛可住兩人,不多也不少。
2012 – 構件式單位設計
現行以標準模組單位發展出的構件式單位設計大廈,於2012年陸續落成,1/2P單位亦保持在14平方米的水平。
總括而言,可見這30年來一人小型單位的變化,由改建到出現標準設計,由共用設施到獨立配套,人均居住面積由約10平方米升至17平方米再回落至14平方米。
觀望未來發展,除非人均編配標準的面積得以放寬,否則於現時制度下亦找不到理由可多於14平方米這個「7」的完美倍數。
平面圖由「香港公共屋邨圖片集」自行繪製,所有尺寸數據請以官方資料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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