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威者闖入立法會大樓後,有傳媒拍攝到熱血公民立法會議員鄭松泰身處大樓內,並報道他有份為示威者帶路。鄭松泰在facebook發帖澄清,指他當時只是在直播、照顧記者和提醒所有人小心,指傳媒「可以剪埋一齊加句VO話我帶路,就算我在《熱血時報》有晒直播都可以做我」。從報道所見,鄭松泰當時身處立法會大樓內的走廊,鄭松泰向示威者再三確認二樓是否有警察後,向其他示威者說︰「我上去!二樓有狗!你哋自己要小心。」並沒有畫面顯示他為示威者帶路。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若鄭松泰僅介紹立法會地方,而非呼籲示威者破壞設施,相信未能證明他干犯刑事罪行,但陸偉雄指法官會通盤考慮事件始末,而非個別場景及畫面,如果律政司起訴他,估計會以普通法下的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控告,最高可判監禁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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