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周一(25日)發布了一份報告草案,其中指出「有合理理由相信」(reasonable grounds to believe)以色列正在加沙實施種族滅絕。這一舉措是在聯合國安理會通過一項要求立即停火的決議的同一天做出的。
該報告的未編輯版本——標題為 《種族滅絕剖析》(Anatomy of a Genocide) ——得出的結論是,以色列極右翼政府和軍隊「故意歪曲戰時法原則,顛覆其保護功能,試圖使針對巴勒斯坦人民的種族滅絕暴力合法化」。
報告草案指出,「以色列對加沙的襲擊性質和規模及其造成的破壞性生活條件,揭示了其對巴勒斯坦人作為一個群體進行肉體毀滅的意圖」,並列舉了以色列違反《防止衝突國際公約》第二條的行為 。
該文件繼續說:「以色列事實上將整個受保護群體及其維持生命的基礎設施視為『恐怖分子』或『支持恐怖分子』,從而將一切和每個人變成目標或附帶損害,因此可將之殺死或可摧毀 。」
「這樣,加沙的巴勒斯坦人就定義上來說是不安全的。這造成了毀滅性的、故意的影響,導致數以萬計的巴勒斯坦人喪生,破壞了加沙的生活結構,並對其全體人民造成了無法彌補的傷害。」
以色列拒絕接受該報告,稱其為「對現實的不雅顛倒」(an obscene inversion of reality)。
據巴勒斯坦和國際人道主義官員稱,以色列對加沙長達171天的攻擊已造成至少32,333名巴勒斯坦人死亡,其中大多數是婦女和兒童,另有近75,000人受傷,加沙230萬人口中約90%流離失所。還有數千名巴勒斯坦人失踪,據信已經死亡並被埋在被炸毀的建築物廢墟下。 以色列對加沙的圍困和封鎖造成和加劇的疾病和致命飢餓正迅速蔓延。
報告草案聲稱:「以色列對加沙巴勒斯坦人的種族滅絕是長期定居者殖民抹殺進程的升級階段。」「七十多年來,這一進程使巴勒斯坦人民作為一個群體在人口、文化、經濟和政治上窒息,試圖取代他們並徵用和控制他們的土地和資源。」
該文件提到1948年現代以色列國建立期間,超過75萬阿拉伯人逃離巴勒斯坦並遭種族清洗,認為「必須徹底制止和糾正正在發生的浩劫。對這場本可避免的悲劇的受害者和這片土地上的子孫後代而言,這是當務之急。」
報告草案敦促聯合國成員國根據國際法「根據其…義務執行禁止種族滅絕的規定」。一月份,聯合國國際法院(ICJ) 認定以色列「似乎」在加沙實施種族滅絕,並命令該國政府「在其權力範圍內採取一切措施」防止種族滅絕行為。人權捍衛者稱以色列無視這項命令。
該報告草案認為,「以色列和那些共謀參與可合理斷定構成種族滅絕的國家必須承擔責任,並提供與巴勒斯坦人民遭受的破壞、死亡和傷害相稱的賠償。」
報告草案建議採取的措施包括:
立即對以色列實施武器禁運,因為它似乎沒有遵守國際法院命令的具有約束力的措施;
立即將巴勒斯坦局勢移交國際刑事法院以支持其正在進行的調查;
確保以色列以及參與加沙種族滅絕的國家承認所造成的巨大傷害,承諾不再重蹈覆轍,並採取預防措施和充分賠償,包括承擔加沙重建的全部費用;
部署國際保護力量,限制被佔領土上經常針對巴勒斯坦人使用的暴力;
確保聯合國近東巴勒斯坦難民救濟和工程處(近東救濟工程處)獲得適當資金,使其能夠滿足加沙巴勒斯坦人日益增長的需求。
儘管巴勒斯坦人已經快要餓死了,以色列周一通知聯合國,將不再允許近東救濟工程處運送糧食援助的車隊進入加沙北部,一位人道主義活動人士稱此舉等於「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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