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十一國慶青年「健仔」曾志健涉在荃灣區參與暴動期間中槍受傷被捕,他之後與3名同樣涉反修例案件的青年潛逃約500天,並在YouTube頻道「升旗易得道」安排下匿藏於倉庫及酒店,更曾被放入紙箱內運走,終在北潭涌準備乘船赴台時被截。曾與兩名潛逃青年,及一名協助他們窩藏的倉務員早前承認妨礙司法公正等罪,案件今(18日)於西九龍法院(暫代區域法院)判刑,就「健仔」於2019年所涉的暴動罪被判囚3年半,連同涉潛逃的妨礙司法公正罪,被判囚47個月。
其餘兩名潛逃被告中,一人判囚10個月,另一人案發時年僅14歲,被判入教導所;至於負責安排潛逃被告食宿的倉務員,則判囚20個月。
暫委法官嚴舜儀判刑時指,涉案頻道「升旗易得道」多次聲稱會安排潛逃被告偷渡,部分人更曾支付潛逃費,如果警方沒有取得線報,他們或已偷渡成功,但認為他們若非受人慫恿和危言聳聽,並且有人在背後出口策劃,根本沒有能力匿藏,直言倉務員罪責遠超潛逃的被告。
被告曾志健(22歲),王愷銘(23歲)、黃姓男生(17歲)及葉豪(35歲,貨倉管理員)承認妨礙司法公正罪;曾另承認於2019年10月1日,在荃灣參與暴動及襲擊向他開槍的警署警長54243曾嘉輝。曾被判囚47個月,王被判囚10個月,17歲姓黃男生判教導所,葉判囚20個月。
案情指,2019年10月1日荃灣發生暴動,警方到場制服數名示威者,隨後分成兩批撤退,其中一隊人遭示威者襲擊,包括手持自製浮板盾牌的曾志健。警長見狀拔槍戒備,示威者轉向襲擊他,曾以金屬棒打向其擎槍的前臂時被警長開槍擊中,倒地送院。
「健仔」曾志健於2019年10月1日的荃灣衝突中曾與警員對峙,涉案被告亦已判刑。
曾等人曾到美國領事館尋求政治庇護不果
曾其後被起訴,獲法庭批保釋,期間獲YouTube頻道「升旗易得道」成員陳世德遊說潛逃。自2020年10月,曾與涉及其他反修例案的馮清華(已判刑)、王愷銘和黃姓男生,缺席各自案件聆訊。4人曾到美國領事館尋求政治庇護但不果,後來在葉安排下匿藏酒店、工廈等多個地點。
兩名被告曾付陳約55萬元
潛逃期間,頻道成員多次聲稱,正安排將他們非法偷運出香港,包括透過水路、飛機及貨櫃船等,並要求他們拍片致謝和籌集資金。王曾向陳付費20萬作潛逃,黃亦先後付款35萬,當中包括其他被告的潛逃費。2022年7月13日,4人於北潭涌擬乘船逃往台灣時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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