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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煽惑他人破壞電視台設備 警拘25歲TVB員工

涉煽惑他人破壞電視台設備 警拘25歲TVB員工





警方拘捕一名25歲男子,涉嫌於網上討論區煽惑他人破壞港鐵及電視台設施。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發現,去年有人以職務上便利,在網上討論區上散播煽動他人進行刑事毀壞言論,包括破壞港鐵設施及放火燒毁某電視台器材,亦煽動他人滋擾及攻擊該電視台藝人及客戶。據悉,被捕男子為TVB的製作人員。

無綫電視發言人證實,警方拘捕無綫一名影帶調配助理。發言人指,去年曾就有關言論多次報警,無綫電視感謝警方鍥而不捨追查。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總督察范俊業表示,去年年中發現,有人於網上討論區不斷散播煽動他人進行刑事毀壞言論,包括破壞港鐵設施及放火燒毁某電視台的器材,亦煽動他人滋擾及攻擊該電視台藝人及客戶,目的阻礙電視台正常運作,以及威迫電視台客戶停止在該電視台刊登廣告,令電視台蒙受損失。

警方經調查後,鎖定一名25歲本地男子,今早於將軍澳以煽惑他人進行刑事毀壞罪名,將該名男子拘捕。行動中,警方共檢獲1部智能電話及1部手提電腦。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表示,被捕男子本身任職該間電視台影片後期製作技術員。警方相信他以職務上的便利,取得該電視台內部資料及活動安排,對電視台,藝人及其客戶進行攻擊及滋擾。

范俊業表示,警方仍在數算實際上有多少次發表有關言論。問及有關言論有否曾成功煽動他人,范俊業指去年不同討論區有言論煽動仇恨,很多曾在現實世界發生。范俊業指,被捕男子曾披露數十個電視台於公眾場合舉辦的活動,亦披露活動行程及細節,阻礙電視台正常進行活動。

警方相信,該名男子除可能干犯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及 普通法下的煽惑他人進行刑事毀壞罪,亦可能干犯普通法下的煽惑他人進行公眾妨擾罪,及違反高等法院於去年10月頒布的臨時禁制令。該禁制令禁止他人在互聯網平台或媒介上發布任何信息促進、鼓勵或煽動使用或威脅使用暴力。

警方提醒,煽惑他人進行刑事毀壞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另外,上述既臨時禁制令現時仍然生效。違反禁制令的人士,有機會干犯《藐視法庭》罪,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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