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電訊職員涉一夜兩姦18歲女兼職 下???7男陪審團一致裁定罪名不成立

電訊職員涉一夜兩姦18歲女兼職 下???7男陪審團一致裁定罪名不成立



電訊商男職員涉相約18歲女同事到其住所出席同事聚會,女同事聲稱喝下男方遞上的啤酒後感到暈眩,指男職員趁她不適,兩度強姦她。女同事把事件告知友人,並由友人的男友代為報警。男職員否認強姦,由7男組成的陪審團,今(6日)在高等法院退庭商議約3小時一致裁定被告全部罪名不成立。

被告彭勵進,38歲,被控兩項強姦罪,指他於2021年4月20日,在荃灣青龍頭村一單位內,兩度強姦X。X於案發時18歲。

事主與浩是電訊公司同事

控方開案陳詞指,指事主X於2021年4月在一電訊公司任兼職,被告亦是該公司的員工,在元朗一間分店工作,兩人因此認識。

案發前數天,被告邀請X到其住所,出席同事的聚會,X以為其他同事都會出席答允。她於2021年4月19日晚上和被告乘搭的士到被告青龍頭村住所,到達時才發現沒有其他同事,被告稱其他人稍後會到。

X稱喝過被告遞上的啤酒後暈眩

X稱在單位內,被告曾向她遞上大麻,但X拒絕吸食,被告自行吸大麻和抽煙。X飲過啤酒上廁所,她如廁後,被告再向她遞上一罐已開的啤酒,X稱飲用時嗅到大麻味,但不肯定氣味是否來自啤酒。她喝後感到頭痛和暈眩,躺在床上休息時。遭被告脫去衣物,並在沒有使用安全套下發生了性行為。X稱她曾叫:「唔好。」但被告未有理會。

由朋友的男友代為報警

X之後再上廁所,並曾致電叫母親幫她電召的士,母親只給了她電召的士的電話。她當時未有把被姦的事告知母親。她出浴室時,指被告再把她推到床上,再強姦X。

X之後自行乘搭的士離開,途中和友人Y通電話並告知事件,Y的男友代為報警,被告於4月30日被捕。



https://www.hk01.com/article/60328069?utm_source=01articlecopy&utm_medium=referral

TOP

工人不滿被妻拒性交 鞋帶綁妻手兼見妻泛淚光下施暴 判囚6年




中年紮鐵工人懷疑結婚近卅年的妻子和前男友舊情復熾,並認為妻子因而對他冷淡,及不願和他性交。有次他在住所要求妻性交被拒,一怒之下綁起妻子雙手把她強姦,又威嚇她要燒炭與其同歸於盡。工人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強姦及刑事恐嚇罪成,今(9日)於高等法院判刑。法官譚耀豪指,雖然事主是被告的妻子,但仍有權不同意性交,但被告違反其意願,強迫她性交逾30分鐘,更綁起妻子雙手,令她輕微受傷,又在未有使用安全套及在其體內射精,是加刑因素,就兩罪判他入獄6年。

被告Y.H.H.,55歲,被控於2022年10月17日,在元朗天水圍強姦X,以及威脅X會使她的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該X受驚。

本案發生後已與妻離婚

譚官引述被告背景指,他於1970年在內地出生,1993年與其妻在結婚,其後來港並育有三子。被告任職建造業,是家中的經濟支柱。案發後已搬離事發單位及離婚,惟前妻及兒子仍居住該單位。

官指妻亦有權說不

法官譚耀豪指,雖然事主是被告的妻子,但仍有權不同意與被告性交,但被告違反其意願,強迫性交逾30分鐘,而他綁起妻子的雙手致其有輕微傷勢、未有使用安全套及在其體內射精,更是加刑因素,故就強姦罪判囚5年9個月。另就刑事恐嚇罪,被告在強姦後以燒碳威脅X重修舊好,令她受驚,故判囚18個月。在考慮各因素後,終就兩罪判囚共6年。

被告認為妻子與他人有染

控方案情指,被告和事主X於案發時為夫婦。被告認為X案發時和另一名男子有染而不肯和他性交,遂在住所把X強姦。被告用鞋帶綁起X的雙手,見妻眼有淚光,明顯不同意下,仍把她強姦。控方強調,即使是夫婦,任何一方都不可強迫另一方性交,此屬婚內強姦,一紙婚書不是可任意作為的憑證。

刑事恐嚇罪指被告施暴後為令X受驚,以紙點燃盆內的炭,並對X說:「不如我哋一齊走啦。」控方指,被告想恐嚇X和該男子分手:「唔好搞散頭家。」

被妻叫廁所搞掂覺好無自尊

被告在會面中透露,和X分房睡覺時,兩人仍有性交,但次數日漸減少。至案發日早上,被告要求和X性交,甚至提出付錢,X拒絕並著被告:「去廁所搞掂。」被告覺得好無自尊。

妻問是否離婚而怒火中燒

被告指X繼而反問他是否想離婚,他氣憤下捉著X雙手。兩人傾談約10分鐘,X仍然堅拒和他性交,他便用鞋帶從後綁起X的雙手,然後在沒有使用安全套下和X性交,他有見到妻子眼有淚光。



https://www.hk01.com/article/60320584?utm_source=01articlecopy&utm_medium=referral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