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歲南亞裔青年結識13歲女網友,初見面即被指帶她往住所,趁女童食完大麻,覺得頭暈時強姦她。懷疑涉案青年否認一項強姦罪,案件今(24日)在高等法院開審。控方指,性侵過程中,事主遭掩口,事後她想過自殺。
本案被告是馬哈茂德(Mahmood Mubeen),案發時21歲。控方開案陳詞指,事主X生於2007年,案發時13歲。2021年8月,被告透過Instagram帳戶認識X。同年8月25日,在被告威脅下,X應約跟被告見面。兩人在油麻地砵蘭街一處見面,被告之後帶事主回家。被告在住所內,邀請事主食大麻,事主最初拒絕,最終吸食了一口,隨即感到暈眩。
控方續指,這時候,被告趁機吻事主臉及胸部,甚至打算脫下事主短褲,事主嘗試推開被告,試圖離開,被告見狀制止,把事主推到床上,再強姦她。過程中,事主一直掙扎,明言拒絕,被告掩其口,要求她保持安靜。完事後,被告要求事主不要把事件外傳。事主擔心自己懷孕,一度想過輕生。事件最終交執法部門處理。調查發現,被告住所床墊上有血漬,含事主基因;事主胸圍內混合物,亦驗出被告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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