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咀一間私家偵探社,向一名打算尋親的顧客達成口頭協議,承諾如果調查後未能尋回親人,會有退款服務。惟事主在半年後一直未收到相關調查結果或退款,轉而求助志願機構後成功在兩個月內尋親,懷疑受騙遂向海關舉報。海關今日(23日)就一宗有私家偵探社在提供尋人服務時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案件,拘捕涉案37歲偵探社男東主。
海關在今年5月接獲舉報,有受害人稱在今年1月初,透過網上搜尋接觸到一間偵探社,希望透過尋人服務尋找失散多年的親人。偵探社向受害人銷售時口頭聲稱若找不到親人會安排退款,受害人不虞有詐,向該偵探社繳付數千元服務費,購買尋人服務尋親。至今年7月,受害人依然未收到來自偵探社的調查結果,亦沒有收到所謂的退款,懷疑收騙。
海關接報後展開深入調查,鎖定涉事偵探社的東主為案件主謀。海關在今(23日)早到該偵探社位於尖沙咀新港中心17樓的業務地址,拘捕一名37歲的男子,他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案件仍在調查中。據了解,該間偵探社已營運數年,亦有商業登記,在尖沙咀租借服務式辦公室經營,並在網上刊登廣告,在搜尋引擎可以見其足跡。
海關指,香港坊間亦有志願機構免費提供尋人服務,市民可向該些機構尋求協助。據了解,案件受害人在其後轉用志願機構免費提供尋人服務,更於兩個月內成功尋回失散超過20年的親人。
海關呼籲,市民在購買調查服務時,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宜多作比較,如果對商戶的背景及收費有可疑時,應多作查詢,若懷疑商戶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應向海關舉報,致電24小時熱線(2545 6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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