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咁都得?青年攜氣槍鋼珠出街話求安心,法庭指受精神困擾判無罪

咁都得?青年攜氣槍鋼珠出街話求安心,法庭指受精神困擾判無罪


23歲無業青年涉於前年底,在沙田好運中心管有內有鋼珠的氣槍及雷射筆。他否認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仿製火器兩罪,案件今天(16日)在沙田法院裁決。裁判官溫紹明指,被告受精神病困擾多年,法庭不能排除他的說法,即他攜帶氣槍是為了「安心」,而鋼珠則可增加重量,令他感到更安全,加上沒證據顯示當日有示威衝突,法庭未能推論被告攜帶雷射筆之目的,必定是用來傷人,故裁定他兩罪不成立。




控罪指,被告諸啟邦於2019年12月10日,在沙田好運中心一店舖外公眾地方,攜有一支約21厘米長的氣槍,內有一個含14粒鋼珠的彈匣,以及一支可發出綠色光的黑色雷射筆。

裁判官裁決指,證供顯示被告受精神病困擾多年,有適應障礙,於2016年更因企圖自殺而須送院,雖然醫生紀錄顯示被告沒有幻聽和幻覺,惟控方專家證人作供時亦同意被告在同一年,曾表示聽到有聲音叫他去死,故法庭接納被告當年確受幻聽影響。裁判官認為被告未必很可信,但法庭也不能排除他的說法屬實,裁定被告就管有仿製火器一罪有免責辯護理由。至於有關管有雷射筆一事,裁判官指控方沒證據顯示當日有示威衝突,被告雖有可能用雷射筆攻擊他人,但這不是唯一推論,故裁定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不成立。

控方在裁決後指考慮到公眾利益和安全,要求裁判官考慮是否按《精神健康條例》為被告索取精神科醫生報告。惟裁判官回應指,法庭並非認為被告精神紊亂,加上他被捕後曾還押逾5個月,期間曾進入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接受治療,若有問題應已處理,加上法庭不欲被告在脫罪後進一步失去自由,故決定不為他索取報告。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216/bkn-20210216162326829-0216_00822_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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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咁睇呢個應該都判無罪!


東涌逸東邨發生開槍收債案。昨(16日)一名債主聯同一名同黨前往逸東邨一單位,向女住戶追討前夫欠下的80萬元債務,爭執期間債主竟拔出氣槍向她及胞弟近距離連開8槍,令姊弟身體多處受傷,其中一粒鐵珠更直擊胞弟面部,需進行手術取出,追數手法極之兇殘。警方新界南總區反黑組追查後,今日突擊搜查同棟大廈一單位,拘捕債主及四名同黨。消息指,女住戶與債主是相識10年的同邨街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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