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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機司機家藏土製煙霧彈 有加刑因素判監38月

起重機司機家藏土製煙霧彈 有加刑因素判監38月



【on.cc東網專訊】警方於前年8月在天水圍天瑞邨一個單位檢獲逾30枚土製煙霧彈及其他爆炸品物料,居於該單位的起重機司機被捕,他早前承認一項管有爆炸品及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毀財產罪,法官祁士偉今天(4日)在區院時指,案發期間社會不時發生暴力示威、破壞財物及投擲汽油彈等事件,涉案物料一旦被人使用,有可能加劇情況及造成破壞,這是加刑因素,法庭判刑時須反映罪責及考慮阻嚇性,決定判被告監禁38個月。
被告盧俊希(24歲)承認於2019年8月1日,在其天水圍住所內管有硝酸鉀、蔗糖、碳酸氫鈉及碳酸鎂的固體混合物;另管有打火機油、棉花、玻璃樽及火柴等,意圖作非法用途。
辯方引述報告指被告沒有心理問題,亦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有暴力傾向,他的重犯機會偏低,亦不需要跟進,希望法庭考慮是次為單一事件,從輕發落,讓被告能盡快服刑完畢以照顧母親。
法官判刑時考慮到涉案物料的數量、易燃性質、可產生不同效果及若混合使用或致效果增強等因素,亦考慮到該些物料只是在被告家中搜獲,並非在一個騷亂現場中出現,而被告有悔意及重犯風險低,最後判被告入獄3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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