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觀塘區(黃屍)議員梁凱晴撤回音樂噴泉工程司法覆核高院頒令付22萬元訟費

觀塘區(黃屍)議員梁凱晴撤回音樂噴泉工程司法覆核高院頒令付22萬元訟費


觀塘區議會年初通過煞停「音樂噴泉」社區重點項目,惟民政總署以尊重合約精神和程序等理由繼續工程,觀塘區議員梁凱晴其後聯同東九龍社區關注組提出司法覆核。不過,由於法援署拒絕批出法援,二人最終決定撤回覆核。高等法院今(30日)頒下判辭,下令梁凱晴一方支付22萬元訟費。

民政總署、立法會財委會主席,以及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主席早前要求梁凱晴一方支付約36萬元訟費,惟法官周家明認為,本案性質簡單直接,民政總署委派3名律師,以及立法會一方委派兩名律師和一名大律師處理本案,或引起工作重複的情況。

周官又認為,既然立法會一方已委派大律師給予法律意見和處理誓章,兩名律師處理本案的時間理應有所減少,認為答辯方估算的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8%81%9E/article/20201230/s00001/1609303792550/%E8%A7%80%E5%A1%98%E5%8D%80%E8%AD%B0%E5%93%A1%E6%A2%81%E5%87%B1%E6%99%B4%E6%92%A4%E5%9B%9E%E9%9F%B3%E6%A8%82%E5%99%B4%E6%B3%89%E5%B7%A5%E7%A8%8B%E5%8F%B8%E6%B3%95%E8%A6%86%E6%A0%B8-%E9%AB%98%E9%99%A2%E9%A0%92%E4%BB%A4%E4%BB%9822%E8%90%AC%E5%85%83%E8%A8%9F%E8%B2%BB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