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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GoVan非法載客 司機判停牌一年

GoGoVan非法載客 司機判停牌一年



【晴報專訊】警員今年7月假扮乘客,利用手機應用程式GoGoVan放蛇,揭發貨車司機非法載客,涉案司機昨承認駕駛汽車作出租或取酬載客,及沒有第三者保險兩罪,被判罰款2,500元及停牌1年。
案情透露,今年7月9日兩警員假扮乘客,利用手機應用程式GoGoVan召喚輕型貨車,未幾收到被告李紀德(44歲)來電,兩人表示沒有貨物被告仍接單,由荔枝角接載兩人往紅磡。到達後兩警員支付65元車資,被告發生收據,兩警員隨即表露身份,拘捕被告,警誡下被告承認犯案。而涉案車輛並無有效及符合規定的第三者保險。
今年6月18日警方亦以相同方式放蛇,揭發司機莊志輝(52歲)非法載客,莊認車輛無證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兩罪,被判入獄兩周,緩刑兩年,罰款1,000元及停牌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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