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cc東網專訊】立法會通過擬議決議案,將五項涉引致交通擠塞罪行的定額罰款調高,由現時的320港元及450港元分別增至400港元及560港元,今年6月1日生效。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委員譚文豪表示,政府處理好泊車位問題或提出長遠政策前,不應一刀切就違泊提高罰款。現行法例下第237章所涉及的21項罪行,不能獨立調整罰款,建議政府盡快修例,以在斑馬線或安全島停車等不具爭議項目可增加罰款。
譚續指,現時警方每月約拖走10輛汽車,如政府有決心解決違泊問題,甚至解決「老細車」問題,應把部分閒置地用作放置拖車,提高阻嚇性。至於政府擬推出智能咪錶允許遙距繳付費用,他擔心或會進一步減低咪錶流轉速度,令市民更難找車位,令泊車問題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