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電話騙案後,日前有網民指在荃灣驚遇「撞車黨」,疑製造「撞車意外」後敲詐司機,幸被醒目事主識破兼報警處理,才將損失減低。有區議員指家人曾遇類似情況,汽車業界擔心會成為新騙案手法,提醒遇同類情況應即時報案。有車主在討論區發帖敘述事發經過,形容八月二十日晚飯時間,在荃灣荃榮街東亞花園駕車前往荃華街用膳時,「我睇過幾眼係冇車跟尾嘅,點知只是輕微地向後,半秒後………砰一聲,落車一睇係架Benz,架車Bumper(泵把)爛晒,直頭有小小粉碎咁。」
行為可疑 扮搵律師
他指,目測對方的汽車後,估計維修費至少約五千元,原打算破財了事,寫了兩份和解協議,惟看到該車司機與車主二人「笑笑口,握握手」,懷疑自己遇到撞車黨。機警的他隨即扮打電話給律師,掛綫後說:「律師叫我報警和報保險,我架車前後都裝有cam,返差館落charge先睇」,期間二人不斷催事主賠錢。
其後警方到場調查,疑似騙徒之一稱:「噴番油都要千五元!」雙方討價還價後,事主最終賠償五百元了事。事主稱,兩年前有朋友亦曾遇類似事件,當時毋須賠償,故沒通知保險公司,豈料其後接獲對方委託律師發信指,「身心受創失去工作能力,每晚發噩夢,索賠五十多萬。」
車撞車恐成新騙案手法
民建聯區議員陳振中說,兩年前其家人在荃新天地附近泊車後,遭「撞車黨」敲詐近五千元,「話撞到佢架車,擾攘一輪後報警,對方就走咗」,他認為騙徒專在泊車位置狹窄及小巷下手,提醒駕駛者遇到此情況應報警。
香港右軚汽車商會榮譽會長袁炳恆直言,「人撞車」騙案較常出現,擔心「車撞車」會成為新騙案手法,呼籲駕駛者倒車時要留意車速,並安裝汽車錄影器。
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建議,意外後即使雙方互不追究亦要抄下車牌,如有感被屈應報警。他指碰撞黑點多在停車場出口、非高速公路及雙行綫等。
私下簽和解協議 無法律效力
車禍後如寫下和解協議是否有法律效力?香港保險業聯會一般保險總會主席潘榮輝指,據保險條文,私下簽署協議並無效用;提醒事主可在四十八小時內報警備案,並呈報保險公司,被撞一方亦要通知保險公司,「損毀可claim保險」。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稱,一般車保賠償額在兩萬元以下,如不涉及車主過失、人命傷亡,只有財物損失及輕微碰撞,如無被警方控告,保險公司不會扣除車主的NCB(無索償折扣),更會追討對方的墊底費。
大律師陸偉雄指,除非無財物損失、嚴重損壞及人命傷亡,雙方才可採取私下解決,但如有人作無理要求,則不建議私下解決,應報警處理。